青少年是祖国建设者和接班人,也是家庭的希望。青少年学生的安全对家庭、对学校、对社会都是至关重要的大事。作为教育者的学校有教育的责任。作为监护人和养育者的家长更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了学校学生和家长你的孩子的安全,明确学校、家长的责任,为此学校和家长特签订如下协议:
甲方: 石头中学 乙方:学生监护人
甲乙双方为乙方被监护人____人身安全协议如下:
一、 甲方责任:
1、甲方经常(每周至少一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自我保护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自觉防止危险事故发生。
2、甲方教育学生不爬车,不爬树,不爬墙,不爬篮架,不下河堰、水塘、水沟洗澡,不到河边玩耍,不在校园内骑车(自行车、摩托车),不做带危险性的游戏和活动。
3、甲方教育学生上课时间不上街,不进电子游戏厅,不看黄色音像、书籍。
4、甲方教育学生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5、教育学生不,不吸烟喝酒,不参与有奖娱乐。
6、教育学生上课期间遵守纪律,服从教师安排、指导。按学科操作规程学习。
7、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8、教育学生中午尽量在校内吃饭。
9、负责上课期间学生在校园内的安全,学生生病时及时组织学生护送就医并通知家长。
10、上课期间有专人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二、 乙方责任
1、随时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自我保护教育,确保防止危险伤害事故发生。
2、有效禁止孩子爬车、爬树、爬墙、下河堰、塘、沟、渠洗澡和到河边玩耍等有安全隐患的行为。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禁止孩子上下课期间上街,进电子游戏厅。
4、有效督促孩子上学期间进校园,进教室,禁止孩子上学期间走访亲友,由于孩子不进校园(校门内)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5、禁止孩子、喝酒、吸烟、参与有奖娱乐。
6、教育孩子尊敬老师,遵守学校纪律,听从老师指导安排。
7、负责孩子出校门后的安全,包括学生逃学、旷课、不服从管理教育而离开学校。
8、学生在往返学校途中,乘坐农用车等客运车辆、“三无车辆”及报废车发生车祸而造成的伤害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
9、学生脱离监护在校外租房居住而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10、建议家长要求孩子在学校食堂就餐,若执意不在学校食堂就餐,在校外摊点购买饭菜、零食吃,发生食物中毒以及其他安全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
协议双方签名
甲方:石头中学 校长(签名):
乙方:家长(签名): 学生(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