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幼儿园:
今年4月15日是我国第三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也是党的十九大后第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组织好宣传教育活动,九江市教育局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x教办发[2018]x号),各学校、幼儿园要积极开展相关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教育活动的主题
今年的主题为:“开拓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各学校、幼儿园围绕该主题,制定宣传计划,组织开展系列活动,充分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成立以来的国家安全工作成就,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工作的重大部署和要求。
二、宣传教育活动的基本内容
(一)深入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部分的宣传教育,推动广大师生加深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理解和认识,推动党的十九大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工作的重大部署和要求深入人心。
(二)深入宣传国家安全法律。加大对《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涉国家安全法律的普法宣传力度,在学校形成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推动全面依法维护国家安全。
(三)深入宣传国家安全工作。加强对国家安全相关工作部门及工作内容的宣传教育,加大12339举报电话的宣传力度,加深对国家安全工作性质的理解认识,促使广大师生进一步配合、支持各项国家安全工作。
三、开展“国家安全教育进校园”活动
(一)充分利用校园网、多媒体数字平台、“两微一端”以及校园广播、电视、校报校刊等媒体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二)通过主题班会、队会、法制讲座、设置咨询点、发放法律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一次国家安全日主题教育活动。
(三)将国家安全法律知识纳入相应的课程教育教学,作为学生安全法治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集中学习,同时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和教育竞赛观摩活动。
(四)有条件的学校,应当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的指导意见》要求,在国家安全工作部门的指导支持协调下,统筹利用现有资源,探索建设符合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求的教育实践基地。
四、宣传教育活动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是《国家安全法》中明确的重要内容。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有利于增强国家安全法普及宣传的效果,动员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到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工作中来,各学校对此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研究谋划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国家安全教育进校园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学校接通知后,要围绕宣传教育主题,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积极动员广大师生参与这项活动,并加强与国家安全、宣传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选取并重点指导部分学校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进校园”活动。
(三)创新方法载体。各学校要创新宣传教育活动的方式方法和平台载体,以各种新媒体、新科技为载体和平台,以师生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宣传教育,让广大师生听得懂、能领会、好落实,进一步营造“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切实增强广大师生依法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和能力。
(四)各学校、幼儿园,将开展活动情况以新闻报道的形式(word或ppt格式)发至县教育局校安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