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方志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帮扶工作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x政办发〔2012〕x号)精神,为扎实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确保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5月份顺利通过自治区评估认定,12月份通过国家评估认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与受检学校结对帮扶,为受检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解决学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遇到困难和问题,提高管理水平、办学质量,使受检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要求〔评估验收指标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x政办发〔2012〕x号〕,能够顺利通过国家和自治区评估验收。
二、结对帮扶主要内容
(一)千方百计筹措捐资助学资金,为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使受检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标准。
(二)帮助受检学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迎检工作,协调解决学校征地、项目推进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项目建设,在国家评估验收前达到评估要求。
(三)帮助受检学校提高管理水平,规范办学行为,指导学校做好校园内部和周边环境整治,提升校园文化的品位,形成特色。
三、工作职责
(一)深入挂点学校调研均衡发展推进工作情况,了解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深入各受检学校调研,了解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均衡发展迎评工作的情况,掌握受检学校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列出问题清单,制定好帮扶工作方案,多渠道筹措资金,帮助学校美化校园、硬化道路,推进标准化建设,协助学校做好迎检工作,确保小学阶段巩固率达99%以上,初中阶段巩固率达94%以上,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80%以上,确保联系受检学校顺利通过各级评估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把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帮扶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帮扶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
(二)完成验收前,深入学校开展调研、定期听取挂点联系学校汇报(至少3次);深入联系学校进行调研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每月至少1次。
(三)要熟悉均衡发展评估验收的评估标准和计分办法,熟悉国家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在全社会营造良好迎检舆论氛围,提高公众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四)要组织动员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多渠道筹措资金1-5万元,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美化校园,硬化道路,购置仪器、图书、设备。
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进一步扩大执纪审查的震慑效果,发挥查处案件的警示、震慑、教育作用,“以案明纪”,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充分发挥查处一案、曝光一批、纠正一域、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
(三)巩固完善转入常态化治理阶段(4月10日后)
1.推动源头治理,强化建章立制。要深刻分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发生的原因、规律、特点和趋势,着眼当前,立足长远,查找漏洞,建章立制,建立健全一批查处和防范“四风”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2.坚持巩固提升,强化常态治理。要保持机构不散、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坚持从小节严起、从小事抓起,锲而不舍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往实里做,既要紧盯“四风”老问题,又要关注新动向,严肃查处和通报曝光违纪违规行为,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持续推动社会风气好转。
四、专项工作的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深刻认识组织开展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工作,是市委、县委落实中央第三巡视组对广西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具体要求,是持续正风肃纪、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的重要举措。本单位要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要求的政治高度,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专项工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县方志办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股室人员为成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工作落实。
(二)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坚守责任担当,切实担负起组织开展专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决杜绝搞“权力下放”、当“甩手掌柜”,切实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层层递减等问题。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与新闻主流媒体的联系沟通,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大对专项工作宣传力度。要通过xx电视台、xx县纪检监察网、“最xx”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专项工作成效进行广泛宣传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加强研判,务求实效。加强对本部门组织开展专项工作的形势研判,深入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找准监督执纪问责的切入点。要加强对统计数据研究分析,查找工作差距,谋划制定有效措施办法,推动专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