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的排查我市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确保民办养老机构平稳运行。根据《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温民电〔2017〕96号)和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x安办发明电〔2017〕x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目标
要严格落实社会养老机构的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火灾等各类安全隐患,广泛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面深化火灾隐患专项治理,进一步提高社会养老机构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今冬明春全市社会福利机构不发生亡人和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工作时间
11月26日至3月31日。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养老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消防整治排查。各地、各单位要召开火灾隐患整改落实工作动员会议,动员部署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认真对照整改内容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二)强化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各地、各单位要紧盯全国“两会”及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切实加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要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市民政局将对各地、各单位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春节、元旦和“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三)加强消防安全应急管理和演练。各地、各单位要指导监督各社会福利机构制定、修订完善火灾应急预案,尤其在春节、元宵节、全国“两会”期间,开展以初起火灾补救、安全疏散和自救技能为主要内容的演练活动,要让机构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和逃生自救技能,使人人都能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
二、 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克服松懈麻痹思想,逐级明确安全管理人,层层夯实责任,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有效巩固今年消防整治成果,确保今冬明火灾防控工作取得实效。请各地、各单位于4月3号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报市民政局老龄工作与社会事务科陈春雨同志,联系电话: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