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开展以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用实实在在的行动,扎实推进作风建设,解决了群众困难,提升了政府部门形象。
出台7项承诺,对行政许可受理、审批、发放以及行政处罚的程序进行了规范,共减少收费项目3项,简化办事项目5项,改善投资环境举措1条,并严格执行行政许可申报材料一律由市审批办-证-中-心窗口统一受理。出台便民利民服务举措8条,如取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特种工种操作人员作业证制作工本费,切实减轻了群众负担。
加强三级执法队伍四级监管网络建设,初步形成“乡镇设安监站、村居配安监员、工业经济较发达的乡镇建安全生产执法中队”的安全生产监管模式。从落实行政执法程序、证据、审理等各项规范制度着手,强化行政执法行为,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据悉,我市矿山安全监管、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工作均已获得国家安监总局肯定。
结合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举报案件办理,通过跟踪督查、深化“三见面”制度、建立周报反馈制度等方式,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一次,湖城甘棠桥小区居民来信,反映某燃气公司在该小区铺设燃气管道时设置的燃气管道控制柜不符合安全标准,存在安全隐患。接到来信后,市安监局领导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督促该公司进行安全规范确认,及时将设置不符合安全规范的燃气柜拆除,保障了居民安全。
围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送安全教育到基层,并积极为基层企业办实事。间,市安监局免费为基层、企业发放《公民安全常识》读本和各类安全宣传资料87000多本,牵头组织《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讲团,赴各县区进行了巡回宣讲。湖州经济开发区杨家埠镇某矿与长兴县李家巷镇某矿因矿界相连,存在爆破安全隐患,两矿之间生产不能正常进行,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市安监局领导及企业处负责人多次上门给业主做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同时组织召开了两矿之间安全生产协调会议,达成并签订了爆破安全协议,消除了两矿之间的安全隐患。
据悉,市安监局还先后建立健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33项,建立长效机制建设举措15条,内容涉及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业绩考核、末位诫勉、岗位培训、调查研究等各个方面,以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深化作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