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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之浅见
当前,我市各乡(镇、街道)选择了一批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文化进农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何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部署的贯彻落实,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又一崭新的课题,笔者就此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建立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机制
1、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各乡(镇、街道)党委要成立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乡(镇、街道)要配齐纪委委员和专职工作人员,保证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及专职纪委委员用主要精力抓纪检监察工作,并有履行职责的条件。各村党支部要设立纪检委员,由村支部副书记或村支委委员担任,负责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事务。形成市、乡(镇、街道)、村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
2、组建党风廉政监督员队伍。由各乡(镇、街道)纪委在各村聘请3—5名威望高、作风实、身体好、有议事能力的离退休老干部、素质好的村民(包括各村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成员)作为党风廉政监督员,负责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政策,反映基层意见和建议,监督干部贯彻执行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政策。各村党风廉政监督员对乡(镇、街道)纪委负责并汇报工作。
3、构建党风廉政预警网络。采取市纪委领导包片、每名机关干部挂点联系一个乡(镇、街道)、乡(镇、街道)负责在各村设立党风廉政预警信息直报点并在各村聘请2—3名纪检信息员的办法,层层落实人员责任,建立党风廉政预警网络,使纪委能够及时了解乡(镇、街道)、村干部的廉政建设情况和基层站所的行风状况,及时掌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及时提出应对措施,提高抓工作的针对性。各村的纪检信息员对乡(镇、街道)纪委负责并汇报工作。
4、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的规范管理。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的成立,创新了我市新农村建设的投入机制和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了上联政府、下联村民的桥梁纽带作用。但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在运作中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各乡(镇、街道)要积极加以扶持和引导,既要支持鼓励理事会发展,放手让理事会工作,也要帮助理事会建立完善内部章程,制定相应制度,规范议事规则、运行与监督机制,使理事会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保证理事会重大事项公开、公益事务透明。
二、把握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重点
1、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政务公开。村“两委”要推行村务公开,建立规范、固定的村务公开栏,把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重点,每月定期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质询。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对办事收费、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和办事时限必须予以公开。要利用现有设施,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受理室(中心)推行为民办事“全程代理制”,努力提高服务群众水平。
2、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村财务管理。要积极推行乡(镇、街道)财市管、村财乡(镇、街道)管的管理体制,加强财务公开,抓好“收支两条线”和民主理财制度的贯彻落实,大力提倡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风气,花好每一分钱,办好每一件事,坚决防止和反对暗箱操作、铺张浪费。把新农村建设中村集体资产处置、物质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等统一纳入到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范畴,加强对新农村建设中上级扶持资金、乡村自筹资金、接受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到公开、公正、透明,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3、积极推进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依法维护广大群众的民主权利,在换届选举、公益事业、项目承包等方面,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保证群众依法行使选择权、监督权。
4、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进一步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落实好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普及农村义务教育,落实“两免一补”政策,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保证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退耕还林、扶贫开发、种粮补贴等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深入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在农民建房、用电用水和务工经商等方面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坚决纠正农村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在扶贫救灾等款物管理和使用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厉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和制售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深入治理企业违法排污、乱砍滥伐林木等破坏农业生态环境的问题;加强对落实加快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对农业、农民补贴和减免政策,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政策,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开展。
5、加强基层信访工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积极推行信访办事公开制,建立健全市、乡(镇、街道)、村三级信访网络。实行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接待来访群众和干部下访制度,主动了解和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坚持把解决信访问题与保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建章立制、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基层民主建设相结合,依法行政,依法信访,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6、加大查纠力度,维护广大基层群众切身利益。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纪委要高度重视案件查办工作,加强指导,抓好督查,推动工作落实。重点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事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为黑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换届选举中贿选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党员干部参与赌博、腐化堕落案件。认真落实办案工作责任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支持办案,直接过问有影响、群众关注的案件。各有关部门要有访必接,有案必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结果。
三、完善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1、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完善、规范和保障农民群众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的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村“两委”以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大会、村民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民主议事协商制度、村民委员会定期报告工作制度、村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村级重大事项公示制度和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逐步推行村级重大事务票决制。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纪检委员、村级党风廉政监督员的民主监督作用。
2、建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相关制度。围绕赣州市委关于开展农村党支部“双带致富”、党员“十带头”活动意见,制定村级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章制度,建立诫勉谈话、村“两委”干部外出考察管理以及对村干部评议、考核和奖惩等制度。
3、进一步规范村务、财务公开制度。要认真执行《赣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新农村建设有关事项实行“阳光操作”的通知》精神,从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程序和公开时间等方面,对村务、财务公开进一步规范。一是公开的内容。村务公开应包括村级政务、村民自治事务和村民关心、关注的事宜,如村镇规划和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宅基地流转、山地流转、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及计划生育政策落实等。财务公开应包括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如项目资金、募集资金的分配使用、村干部报酬等内容。要把财务公开作为公开的重点,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二是公开的形式。建立“三栏一箱”固定公开橱窗,即村务公开栏、财务公开栏、规费收缴公开栏和意见箱。三是公开的程序。必须在村党风廉政监督员或民主理财小组逐项审核、乡(镇、街道)财务会计复核和村主任签字之后才能公开。四是公开的时间。经常性的公开内容要坚持每季度公开一次,阶段性的工作要逐段公开,重大事项的内容要即时公开。
四、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1、积极探索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的新形式、新途径。开展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循序渐进,以乡(镇、街道)、村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为重点,与巩固和扩大农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相结合,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历史进程相适应。充分发挥“大宣教”工作格局的作用,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纳入乡(镇、街道)年度学习教育计划,加大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力度。要结合农村特点,采取轮训、主题教育、集中教育、形势报告会、党课等形式开展教育,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和农村现代化远程教育的作用,不断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增强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效。
2、加强基层农村廉政文化阵地建设。依托农村文化站、广电站、图书馆等农村文化阵地和家书技术培训中心、农村文化中心户、娱乐活动室等载体,购置电教片播放设备等,建立村级廉政图书室和廉政教育活动室,运用标语、墙报、广告牌或廉政宣传栏(画)等、加强基层廉政文化阵地建设。
3、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进程。组织市、乡(镇、街道)有关部门为农村党员赠送党员廉洁自律规定、涉农法律法规及政策、乡(镇、街道)村干部典型事迹、优秀农民事例、廉政诗词散文和格言警句、廉政漫画和自创反腐倡廉文艺作品等书刊,赠订《中国纪检监察报》和《中国监察》,采取定期举办送反腐倡廉电教片和电影下乡活动以及不定期组织廉政文艺演出送戏下乡等多种形式丰富农村廉政文化载体,扎实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气、营造浓厚的廉政氛围,促进乡风文明。
五、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责任到位,明确到人,使乡(镇、街道)、村层层有责任,人人有压力。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要敢抓敢管,认真负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要根据分工,切实负起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良好局面。乡(镇、街道)纪委要紧密结合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2、明确分工,各负其责。要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抓好党的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部门的整体工作之中,针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3、严格考核,严格追究。要制定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形成市考核乡(镇、街道)、职能部门,乡(镇、街道)考核村,有关部门考核基层站所的责任考核体系。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之浅见
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之浅见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之浅见
当前,我市各乡(镇、街道)选择了一批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文化进农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何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部署的贯彻落实,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又一崭新的课题,笔者就此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建立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机制
1、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各乡(镇、街道)党委要成立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乡(镇、街道)要配齐纪委委员和专职工作人员,保证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及专职纪委委员用主要精力抓纪检监察工作,并有履行职责的条件。各村党支部要设立纪检委员,由村支部副书记或村支委委员担任,负责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事务。形成市、乡(镇、街道)、村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
2、组建党风廉政监督员队伍。由各乡(镇、街道)纪委在各村聘请3—5名威望高、作风实、身体好、有议事能力的离退休老干部、素质好的村民(包括各村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成员)作为党风廉政监督员,负责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政策,反映基层意见和建议,监督干部贯彻执行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政策。各村党风廉政监督员对乡(镇、街道)纪委负责并汇报工作。
3、构建党风廉政预警网络。采取市纪委领导包片、每名机关干部挂点联系一个乡(镇、街道)、乡(镇、街道)负责在各村设立党风廉政预警信息直报点并在各村聘请2—3名纪检信息员的办法,层层落实人员责任,建立党风廉政预警网络,使纪委能够及时了解乡(镇、街道)、村干部的廉政建设情况和基层站所的行风状况,及时掌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及时提出应对措施,提高抓工作的针对性。各村的纪检信息员对乡(镇、街道)纪委负责并汇报工作。
4、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的规范管理。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的成立,创新了我市新农村建设的投入机制和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了上联政府、下联村民的桥梁纽带作用。但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在运作中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各乡(镇、街道)要积极加以扶持和引导,既要支持鼓励理事会发展,放手让理事会工作,也要帮助理事会建立完善内部章程,制定相应制度,规范议事规则、运行与监督机制,使理事会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保证理事会重大事项公开、公益事务透明。
二、把握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重点
1、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政务公开。村“两委”要推行村务公开,建立规范、固定的村务公开栏,把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重点,每月定期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质询。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对办事收费、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和办事时限必须予以公开。要利用现有设施,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受理室(中心)推行为民办事“全程代理制”,努力提高服务群众水平。
2、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村财务管理。要积极推行乡(镇、街道)财市管、村财乡(镇、街道)管的管理体制,加强财务公开,抓好“收支两条线”和民主理财制度的贯彻落实,大力提倡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风气,花好每一分钱,办好每一件事,坚决防止和反对暗箱操作、铺张浪费。把新农村建设中村集体资产处置、物质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等统一纳入到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范畴,加强对新农村建设中上级扶持资金、乡村自筹资金、接受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到公开、公正、透明,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3、积极推进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依法维护广大群众的民主权利,在换届选举、公益事业、项目承包等方面,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保证群众依法行使选择权、监督权。
4、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进一步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落实好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普及农村义务教育,落实“两免一补”政策,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保证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退耕还林、扶贫开发、种粮补贴等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深入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在农民建房、用电用水和务工经商等方面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坚决纠正农村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在扶贫救灾等款物管理和使用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厉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和制售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深入治理企业违法排污、乱砍滥伐林木等破坏农业生态环境的问题;加强对落实加快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对农业、农民补贴和减免政策,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政策,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开展。
5、加强基层信访工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积极推行信访办事公开制,建立健全市、乡(镇、街道)、村三级信访网络。实行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接待来访群众和干部下访制度,主动了解和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坚持把解决信访问题与保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建章立制、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基层民主建设相结合,依法行政,依法信访,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6、加大查纠力度,维护广大基层群众切身利益。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纪委要高度重视案件查办工作,加强指导,抓好督查,推动工作落实。重点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事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为黑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换届选举中贿选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党员干部参与赌博、腐化堕落案件。认真落实办案工作责任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支持办案,直接过问有影响、群众关注的案件。各有关部门要有访必接,有案必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结果。
三、完善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1、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完善、规范和保障农民群众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的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村“两委”以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大会、村民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民主议事协商制度、村民委员会定期报告工作制度、村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村级重大事项公示制度和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逐步推行村级重大事务票决制。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纪检委员、村级党风廉政监督员的民主监督作用。
2、建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相关制度。围绕赣州市委关于开展农村党支部“双带致富”、党员“十带头”活动意见,制定村级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章制度,建立诫勉谈话、村“两委”干部外出考察管理以及对村干部评议、考核和奖惩等制度。
3、进一步规范村务、财务公开制度。要认真执行《赣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新农村建设有关事项实行“阳光操作”的通知》精神,从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程序和公开时间等方面,对村务、财务公开进一步规范。一是公开的内容。村务公开应包括村级政务、村民自治事务和村民关心、关注的事宜,如村镇规划和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宅基地流转、山地流转、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及计划生育政策落实等。财务公开应包括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如项目资金、募集资金的分配使用、村干部报酬等内容。要把财务公开作为公开的重点,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二是公开的形式。建立“三栏一箱”固定公开橱窗,即村务公开栏、财务公开栏、规费收缴公开栏和意见箱。三是公开的程序。必须在村党风廉政监督员或民主理财小组逐项审核、乡(镇、街道)财务会计复核和村主任签字之后才能公开。四是公开的时间。经常性的公开内容要坚持每季度公开一次,阶段性的工作要逐段公开,重大事项的内容要即时公开。
四、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1、积极探索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的新形式、新途径。开展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循序渐进,以乡(镇、街道)、村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为重点,与巩固和扩大农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相结合,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历史进程相适应。充分发挥“大宣教”工作格局的作用,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纳入乡(镇、街道)年度学习教育计划,加大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力度。要结合农村特点,采取轮训、主题教育、集中教育、形势报告会、党课等形式开展教育,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和农村现代化远程教育的作用,不断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增强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效。
2、加强基层农村廉政文化阵地建设。依托农村文化站、广电站、图书馆等农村文化阵地和家书技术培训中心、农村文化中心户、娱乐活动室等载体,购置电教片播放设备等,建立村级廉政图书室和廉政教育活动室,运用标语、墙报、广告牌或廉政宣传栏(画)等、加强基层廉政文化阵地建设。
3、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进程。组织市、乡(镇、街道)有关部门为农村党员赠送党员廉洁自律规定、涉农法律法规及政策、乡(镇、街道)村干部典型事迹、优秀农民事例、廉政诗词散文和格言警句、廉政漫画和自创反腐倡廉文艺作品等书刊,赠订《中国纪检监察报》和《中国监察》,采取定期举办送反腐倡廉电教片和电影下乡活动以及不定期组织廉政文艺演出送戏下乡等多种形式丰富农村廉政文化载体,扎实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气、营造浓厚的廉政氛围,促进乡风文明。
五、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责任到位,明确到人,使乡(镇、街道)、村层层有责任,人人有压力。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要敢抓敢管,认真负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要根据分工,切实负起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良好局面。乡(镇、街道)纪委要紧密结合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2、明确分工,各负其责。要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抓好党的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部门的整体工作之中,针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3、严格考核,严格追究。要制定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形成市考核乡(镇、街道)、职能部门,乡(镇、街道)考核村,有关部门考核基层站所的责任考核体系。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