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政党建设,归根结底,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刚刚闭幕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讨论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这对于我们党迎接新世纪新阶段所面临的挑战,努力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十分重要。 讲党的建设,在我们党成为执政党后,就是如何加强执政党的建设。这方面的建设,过去通常分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几个方面,或者按照十四届四中全会的讲法,将其分为思想建设、理论建设、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以后又提出了制度建设问题。加强上述诸多方面的建设都非常重要,缺一不可。但是,面对当今国内外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又不能不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问题。尽管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与上述诸多方面的建设要求有某些交叉,但又是加强某些建设的要求不能替代的,比如,有的问题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制度建设能解决的,有的问题则是仅靠加强这些方面的建设解决不了的。因此,如果从更宽广的视角来看,执政党建设,归根结底,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它带有统领性,既贯穿于其他各项建设之中,又是其他各项建设的落脚点和归宿。党的各方面建设,最终都要体现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上来,落实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上来。这样,从党的十六大报告开始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问题。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个思想经历了长时期的孕育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虽是十六大明确提出的,但这个思想却经历了长时期的孕育。毛泽东早在新中国成立前夕,提出执政党建设问题时就已指出:夺取全国胜利,这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严重的经济建设任务摆在我们面前,需要我们学会自己不懂的东西,学会管理城市,学会管理生产的方法,学会商业工作、银行工作和其他工作,提高做好经济工作的本领。否则,“我们就不能维持政权,我们就站不住脚,我们就会要失败”。(《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428页)这实际上就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思想的雏形。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多次强调加强党的领导,必须改善党的领导;强调要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处理好法治和人治的关系、处理好党和政府的关系,把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问题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任务密切联系起来。他一再指出:实现现代化是一场深刻的伟大革命,全党必须再重新进行学习,除学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之外,还要学经济学、学科学技术、学管理,“几百个中央委员,几千个中央和地方的高级干部,要带头钻研现代化经济建设”。(《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53页)这实际上是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思想的进一步阐发。 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逐渐形成一个明确的思想,经历了三个阶段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根据当今国际环境和时代要求,根据党所肩负的历史使命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艰巨任务,根据党的自身状况和存在的问题,不断对党的执政能力进行研究和阐发,逐渐形成了这样一个明确的思想。它的形成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十三届四中全会到十五大以前,提出了强化执政意识,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思想。在1990年前后,江泽民就指出:我们的党是执政的党,党的领导要通过执政来体现。“我们必须强化执政意识,提高执政本领”。加强党的领导,“要认真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活动方式”。在十四大报告中,他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要“努力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问题。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几个问题的决定》,又强调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问题,指出党的高级干部努力要成为善于治党治国的政治家,“应该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讲究领导艺术,审时度势,驾驭全局,善于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在随后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在论述提高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时,特别强调“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从全局观察形势、处理问题的能力”。1996年3月,江泽民关于讲政治的讲话,事实上又把提高执政能力问题作为讲政治的一项重要内容,认为“只有讲政治,才能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总揽和驾驭全局的能力,从而提高领导经济建设和现代化建设的水平”。 第二阶段,从十五大开始,提出加强执政党建设的两大历史性课题的思想,随后不久使用了“执政能力”概念。十五大报告指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围绕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条件下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开创了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它要求“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在1997年底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将这两个“不断”概括为执政党建设的两大课题。1998年2月,江泽民在十五届二中全会讲话中,又提出在经济工作中要增强承受和抵御风险的能力问题。在这年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他又强调提高驾驭经济工作的能力,是全党必须始终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2000年5月,江泽民在上海进一步将“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明确为“两大历史性课题”。 党的执政能力的概念,江泽民在1999年1月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金融研讨班上的讲话中就已经指出,认为提高“执政能力是极重要的”。2000年2月,他再次强调,我们要“提高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增强广大党员和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5月,他在安徽考察讲话时进一步论述了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问题。他说: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取决于我们党。这不仅取决于党的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也取决于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和水平,也就是说,还取决于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这就要求“努力提高驾驭市场的能力,提高运用民主法制办法开展工作的能力,提高按照科学规律办事的能力,努力掌握科学的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他还指出,我们能否在激烈的竞争中始终掌握主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因此,“不断提高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将是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 第三阶段,从党的十六大开始,明确提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思想。十六大报告在论述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问题的六项要求时,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并且对“执政能力”的内涵初步概括为五个方面。这就是“必须以宽广的眼界观察世界,正确把握时代发展的要求,善于进行理论思维和战略思维,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必须坚持按照客观规律和科学规律办事,及时研究解决改革和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善于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不断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善于协调不同利益关系和克服各种困难,不断提高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必须增强法制观念,善于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不断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必须立足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总揽全局的能力”。《“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进一步明确提出: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点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总揽全局的能力。这样,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也就成为十六大以来加强执政党建设的重点。这一年多来,对它的认识不断提高,越来越感到它的重要性。因此,在十五届六中全会专门研讨党的作风建设,并通过《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之后,十六届四中全会又专门研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问题,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