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我们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建设、组织领导、审查程序、监督检查情况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市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安全保密。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机构。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保密局、监察局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在市政府办公室内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下设信息公开科,增加事业编制4名,具体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
(二)完善保密制度,健全审查机制。制定了《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规定》、《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和《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对政府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严格了程序,落实了责任。对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的制发的文件,实行由市政府办公室文秘科初审、分管副秘书长和秘书长领导逐级把关的保密审核机制。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的规范性文件和拟公开信息,由单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后方可公开。通过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做到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公开,从源头上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和保密。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按章保密。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和市保密局对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各县(市、区)政府、政府各部门也积极履行职责,加大对执行保密法律法规、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的检查,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
(四)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多次召开各级、政府各部门分管领导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保密培训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保密法律法规、《条例》和保密审查制度,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各自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自觉性。
二、政府信息网上公开保密清查情况
对上网公开的政府信息,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和保密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公开”和“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接到鲁政办发电号电后,我们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立即进行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确保把工作落到实处,并组织人员对市政府门户网站上网信息逐条进行检查,确保了上网信息的安全。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加强教育,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安全,坚决防止失泄密现象发生;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