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增强,人民币离岸需求的日益扩大,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的建设已是大势所趋。人民币离岸中心的建立虽然会给现存的金融制度带来一定的冲击和风险,但是只要监管得当,人民币离岸中心的建立将对我国金融业的改革发展起到良性的促进作用,也将进一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
人民币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监管
一、离岸金融市场的概念
所谓离岸金融,是指设在某国境内,但与该国金融制度无甚联系,且不受该国金融法规管制的金融机构所进行的资金融通活动。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定义,离岸金融指银行及其他机构吸收的居民资金向非居民提供的各种金融服务。离岸业务的特征在于:独立于东道国在岸金融体系之外;离岸机构吸收和运用的是注册地国家货币之外的其他国际货币。所谓离岸金融中心,是指主要为非居民提供境外货币借贷或投资、贸易结算、外汇黄金买卖、保险服务及证券交易等金融业务和服务的一种国际金融中心。一般有三种模式:内外分离型、内外混合型、避税港型。离岸业务的优势在于,非居民资金汇往离岸账户,离岸账户资金汇往境外账户,以及离岸账户之间的资金可以自由进出。离岸金融市场,特指经营非居民之间的融资业务的国际金融市场。它具有交易主体非居民性、交易货币境外性、融资规模庞大性、交易业务便利性、管理环境宽松性等显著特点。
二、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在上海与深圳的发展状况
1、上海的发展状况
依靠中国新兴经济体的快速发展,能够与内陆经济形成联动,在上海自贸区成立以后,将成为促进中国贸易的驱动力,以此带来的金融需求巨大。上海的离岸业务处于起步阶段,金融机构和产品相对较少,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上海由于“四个中心”(即国际经济中心、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贸易中心、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发展势头迅猛,其在金融、贸易以及航运等方面的优势是国内其他城市难以匹敌的。因此,上海自贸区若能成为人民币离岸中心,其市场规模可能大于香港或新加坡,从而提升人民币的全球辐射力。
随着上海自贸区的实施,相信资本项目开放以及利率汇率市场化的步伐将会进一步加快,上海将打造更大的国际金融市场,从而增加人民币的国际使用和流通范围,提高人民币国际化的水平。
而且,由于人民银行等“一行三会”在上海设有监管机构以及众多内外资金融机构也集中于上海,上海的人民币离岸金融业务得以打下更坚实的基础。另外,大量的高素质金融从业人员也是上海发展人民币离岸金融业务的强有力条件。
务的全面拓展,从而使得人民币在海外逐渐沉淀壮大,形成完善的境外循环体系。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不断推荐,上海建设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变得可行。上海离岸金融市场的人民币业务方面具有绝对优势,发展离岸人民币业务可以与香港相互联动,使香港人民币离岸业务快速发展的趋势在上海延续。这不仅有利于拓展我国金融市场广度结合深度,还将促进境内银行业主都的发展和金融体系的完善,刺激我国资本市场和金融业务的发展,并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能力。这些新的金融业务机会将包括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融资等方面的产品创新和组合,以及向连人民币存款、兑换、发债、投资、清算、资金等各项业
2、深圳的发展状况
深圳可以建立具有空间隔离性的保税区(沙头角或福田保税区),采用避税港金融市场模式。首先,发挥紧接香港这个国际金融中心的优势,直接与国际市场衔接;其次,发挥经济特区的优势,落实在税收优惠政策和离岸业务免交存款准备金等政策,免征印花税,银行所得税低于香港、新加坡等市场的税率水平,以形成真正的政策推动力,同时,在离岸金融区实行自由外汇制度,允许外汇自由兑换和自由调拨。总之,通过在深圳开辟一个离岸金融市场,吸引大量外资和国际金融机构,进一步提高深圳国际知名度,扩大其金融影响力,使其成为名副其实的区域乃至全国金融中心。
三、完善上海与深圳离岸金融市场的对策
1、政府要积极推动离岸金融市场的建设
作为政府应该积极给与帮助,对于离岸客户的资格准入范围应适度的放宽,并逐渐放松对金融的管制,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在政策上给予强有力的支持。此外,应该制定有关离岸金融市场的税收法规,尽快以法律形式将税收优惠政策固定下来。为了扶持我国商业银行的离岸业务及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可以引入国外的银行来我国设立离岸银行机构。我国应该给予离岸银行更多的自由度,把离岸金融市场作为我国的“国际金融自由区”,前提是保证外汇资金的交易顺通。与此同时,为实现人民币可以实现完全自由兑换积极创造条件,加速促进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
2、尽早实现人民币的可自由兑换
推进利率、汇率市场化进程。使利率成为影响短期资本流动的工具,平抑外汇市场上的波动。最能反映资金供求情况的市场为银行的同业拆借市场,因此若要推进利率市场化,利率市场化的基本利率应该以银行同业拆借利率为准。只有经常项目实行自由结汇制度,逐渐扩大留存外汇的企业范围和外汇留存的比例,才能推进利率的市场化。同时中央银行应放宽对汇率变动的限制,并且不再承担外汇买卖差额的责任。
3、完善的离岸金融市场的监管问题
(1)加强国际协作,构建全球性的监管体制。我国需要不断加强国际协作,如我国香港离岸金融市场已经处于成熟期,而上海与深圳处于发展期,可以与香港进行国际协作,借鉴香港的经验教训,共同发展,构建全球性的监管体制。
(2)完善离岸金融法律体系,加强离岸金融监管。若想更好的发展我国离岸金融市场就需要完善和细化离岸金融业务法律框架。所以应该参照国际惯例尽早统一思想。目前,我国最急需解决的问题是出台新的离岸金融市场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实施细则,这也是更好的发展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的关键。
除离岸银行业务之外,还要完善其他离岸业务的法规建设,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离岸非银行业务(包括基金管理业务、保险业务、债券业务等)资产规模的增加速度也越来越快,离岸非银行业务在离岸金融业务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因此在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过程中,应该制定相应的离岸证券法、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在开展离岸银行业务的同时,大力促进离岸非银行业务的发展。
注:本项目得到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创新型科研项目资助,项目编号:CX2015SP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