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河南省地税局学习
利用税控机加强税收征管的考察报告
为学习先进地区利用税控机加强税收征管的先进经验,3月24日至25日由区委常委、副区长尚小平带领区政府研究室、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有关同志,赴河南省地税局进行学习考察。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河南省地税局的主要做法
河南省直属局在试点开始后,通过一系列宣传发动,得到了广大纳税人广泛的认可和支持,同时为了确保税控收款机的保密性和维修服务的需要,通过和中标生产厂家联系,确定适应管理需要的税控收款机机型。在发票票样的确定上他们多次与用票单位、税控机生产厂家、发票印制企业进行座谈,反复推敲,经省地税局批准后确定票样。按照分级管理、逐步推行的原则分别于2月在全省地税系统率先推行使用税控收款机;5月在全国地税系统率先推行使用税控有奖发票;3月在全省地税系统率先推行使用税控微机开票系统。截至目前,省直属局已有近386家企业安装税控机450台。
平顶山市地税局把推广税控收款机的工作列入工作计划,制定了《平顶山市地税局关于在全市饮食、旅馆、娱乐业推行税控机的意见》,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市政府极为重视,转发了市地税局文件。该局共安装税控机256台,安装使用税控机的纳税人达235户。
二、值得借鉴的经验
通过对河南省地税局的考察学习,以及到使用税控机的企业实地观摩,河南省地税局的做法值得借鉴。
二是推广税控收装置,得到了政府大力支持。为积极推广税控收款机,河南省各级政府以政府名义下发了通知,并在财政上给予必要的支持,如驻马店市政府对推行税控机从财政上给予大力支持,纳税人凡在12月31日前安装使用税控机的,税控机机款由各级财政负担,纳税人免费使用。
三是使用税控装置,做到了与电子申报的结合。电子申报作为一种先进的申报方式,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申报有关数据必须真实准确。河南省地税局通过使用税控收款机发现,税控收款装置以其输入数据不可更改性,以及通过打印的发票明细报表与计税存储器的收入数据对应纳税额实行监控的特点,双重保障数据的真实性。这样可以使税务机关能够客观准确地掌握纳税人申报信息,并通过这些信息加强对税源的分析和监控,从而减少税源流失。
三、对我区推广使用税控收款机的建议
通过学习考察,结合我区实际,就推广使用税控收款机,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区地税局抓紧向市地税局提出试点申请。区地税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着手制定试点方案,方案成熟后抓紧时间向上级主管机关提出试点申请。批准后,按照试点方案的范围和阶段性目标,在部分行业推广使用税控收款机。
二是加大试点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为确保试点工作的稳步推进,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区财力状况,对使用税控收款机的企业在财政上给予必要的支持。根据试点方案确定的企业数和机器数量,按每台3500元计算,每年拿出一定数额的财政资金对试点企业进行补贴。为调动企业使用税控收款机的积极性,可以规定在某个时限内进行试点的,财政全部出资、免费使用;超过某个时限的,财政补贴一部分或不予补贴。
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