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市属企业集团及有关中央驻津企业: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力度,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xx委办〔2017〕x号)的文件要求,现将xx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树立红线意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安全xx建设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xx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今年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在各区、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集团总公司及有关单位、企业同时开展,主要开展十个方面活动。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立足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一是安监、公安、交通、建设、市场监管、教育、旅游、体育、水务、市容园林等部门负责人要深入本行业领域或本地区重点企业对口宣讲,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法》、《xx市安全生产条例》的主要精神以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引导各类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二是开展“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活动。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3-5个宣讲团,深入区和重点企业集中宣讲《安全生产法》、《xx市安全生产条例》,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各区也要组织宣讲团,深入街镇等基层单位,宣讲相关安全知识,营造安全氛围。三是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体验活动,组织机关执法人员、学校学生以及企业从业人员分批次参观东丽区安全生产教育基地,通过现场体验和警示教育,不断提高社会公众、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二)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咨询活动。一是开展“6·16”集中宣传咨询活动。市安委会办公室在滨海新区组织全市性的咨询活动,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通俗易懂地向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思路、措施和行为规范,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常识、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职业健康知识、应急处置、自救互救方法等。各区和各有关单位同时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参加并设立咨询台,灵活多样地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二是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市区两级广电媒体、平面媒体以及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要通过安全生产月主题采访、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在线访谈、现场连线等形式深入宣传,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市安委会办公室在xx电视台科教频道制作《安全xx360》“安全生产月”特别节目,在广播电台滚动播出安全生产温馨提示,在《xx日报》开设安全生产月专版,在《今晚报》开设安全专栏,并在本市其他相关媒体同步开展宣传。市安委会办公室还将在市安全监管局网站开辟“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对各单位特色做法进行宣传和推广。各区要在本地有线电视、区域性刊物等媒体开展宣传,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三是“全市有了安全月的味儿”随手拍活动。各区、各单位要动员社会公众和干部职工,拍摄有“安全月”、“安全生产”元素或与“安全月”各项活动相关的标语、条幅、宣传画、活动现场等图片,发送至市安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或市安全监管局微信公众号,内容注明拍摄地点和活动名称。市安全监管局官方微博、微信将制作专题,通过图片形式充分展示全市浓厚的“安全月”活动氛围。
(三)开展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一是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危险化学品等重点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公示公告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风险意识,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二是各区要结合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巡查和季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项行动,动员广大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形成“人人查隐患、保安全”的氛围。三是各区要对重大隐患和严重“三违”行为设立举报奖励,推动企业自主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有效提高企业事故预防能力。
(四)举办“守护生命”网络知识竞赛。市安委会办公室以北方网为平台,采取有奖竞答的形式,组织“守护生命”网络知识竞赛活动,活动分为国家层面和市级层面,方案另行印发。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全民安全素养为宗旨,积极做好活动的组织推广工作。
(五)举办第二届“安全在我心中”演讲比赛。市安委办公室会集中组织第二届“安全在我心中”演讲比赛活动,活动方案另行印发。各区要按照方案要求,深入宣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主要精神,结合“安全生产月”主题,层层开展主题演讲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弘扬正气、激发安全生产正能量。
(六)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一是市安委会梳理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制作事故警示教育片,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集中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通过专题研讨和媒体展映等形式开展事故警示教育,进行反思大讨论,进一步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二是以生产安全险情处置和典型事故救援为案例,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围绕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重点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指导企业有效防范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
(七)开展安全生产专家访谈活动。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安全生产专家、媒体人,深入西青区企业,与企业负责人、员工,研讨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方法。各区要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安全生产专家走进企业,深入挖掘创新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做法。通过举办企业与安全生产专家访谈,广泛宣传、推广一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标杆企业,强化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推动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
(八)开展安全宣传文化巡演活动。市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我市演出团体,排演安全生产相关文艺节目,深入北辰区、武清区进行文化巡演,引导全社会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就是保生命、保健康、保幸福,大力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
(九)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征文活动。市安委会办公室依托xx网平台,开展主题征文活动,方案另行印发。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积极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市安委会将组织专业力量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选出获奖作品及优秀作品,并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宣传渠道向全社会进行投放。
(十)开展行业性、社会性宣传活动。一是各级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运输平安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公众开放日”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二是市安委会办公室研发设计和制作安全生产宣传品,向各区、各部门免费发放。各区、各部门要做好宣传品的投放工作,确保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三是市安委会办公室在广播电视台、地铁、社区、智能楼宇、繁华路段、公交车、高速公路、移动营业厅播放安全提示和安全常识,进一步扩大宣传声势,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务求实效。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与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要制定方案,认真部署动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各级安委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直接负责,成立专门的活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层层建立活动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成立专门的活动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运用主流媒体、行业媒体,把握正确宣传导向,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舆论引导、广泛传播和快速渗透等作用,始终把政治方向摆在第一位,牢牢坚持党性原则、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和正确舆论导向。要协调主流媒体主动策划、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新闻报道,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效果。各区、各乡镇街道、各社区(居委会)、村要加大安全生产氛围营造力度,深入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所,因地制宜策划好活动,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好活动,努力使各项活动落地生根。
(三)周密组织,确保安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针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制定安保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负其责,细化任务,严格把关,重点加强治安、交通、消防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全力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要建立联络员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加强沟通联络,及时报送活动信息,层层组织督导,指导活动有效开展。
请各区、各部门及单位分别于5月20日和7月1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将以此为重要依据,结合检查考评结果,评选度xx市安全生产月优秀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