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州委、州政府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力度,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x委办〔2017〕x号)《xx省安全生产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xx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安办发电[2017] x号)要求,特制定xx州“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xx行”活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重特大事故“三个继续下降”筑牢思想基础,为实现全州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持续向好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氛围、精神激励和文化支撑。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全州“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在各县(市)、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企业同时开展。全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本县市、本行业领域特点,有针对性、有创新性的组织开展一系列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既要丰富形式、又要确保效果,努力打造本县市、本行业领域、本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特色亮点。
(一)开展主题宣讲进企业活动 。一是开展行业部门对口宣讲活动。安监、公安、交通、住建、教育、质监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要深入本行业领域或本地区重点企业对口宣讲,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法》《xx省安全生产条例》《xx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的主要精神以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引导各类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二是开展“企业家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各企业负责人要面向企业职工深入交流研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和方式方法等,促进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促使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三是开展“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活动。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分别组织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团走进企业,深入宣传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负全面责任、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义内涵。四是开展典型经验观摩活动。要层层动员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赴安全生产成效突出的优秀标杆企业现场观摩,观看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宝武集团武汉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安徽住友化工电子材料科技(合肥)有限公司、湖北三鑫金铜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典型经验宣传片,县(市)安监部门组织业务骨干赴酒泉市进行观摩学习,借鉴其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双重预防机制、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等方面积累的经验做法,对标看齐,示范带动,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二)开展“6·16”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咨询日活动。国家将6月16日定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今年的主题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州安委会办公室决定,我州“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提前到6月上旬开展。一是开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 州安委会办公室会同xx市安委会办公室在xx市设立“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主会场,举行xx州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暨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面向社会公众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通过发放宣传品、有奖竞猜、体验活动通俗易懂地向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思路、措施和行为规范,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常识、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职业健康知识、应急处置、自救互救方法等。 各县安委会在各县分别设立“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分会场, 组织有关部门、企业同时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参加并设立咨询台,灵活多样地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州、县(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宣传咨询点要做到“五有”,即有宣传展板(海报挂图)、有现场解答、有实物演示、有资料分发、有志愿者参与,同时要组织和指导本系统单位、本行业企业开展活动。二是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各级安委会要充分发挥当地电视、电台、报纸和网站、微博、微信、QQ群等新媒体的宣传作用,通过安全生产主题采访、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在线访谈、现场连线等形式深入宣传,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移动电视、户外LED屏、电子阅报栏等电子媒介要通过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片、公益广告、微电影,微信传播安全知识活动等,推动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三是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集中组织开展面向安全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强化意识、掌握知识、了解常识、增长见识,真正构建“无盲区、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宣教培训体系,推动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
(三)深入开展企业主体责任“四个一”活动。一是上一堂安全公开课。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现状,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谈认识、讲体会,摆问题、找差距,定措施、严承诺,为全体员工作出表率、为企业发展担当作为。二是组织一次安全生产谈心对话。企业内部要采取下谈一级的方式,企业负责人对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对班组长,班组长对一线员工,层层开展安全生产谈心对话,充分交流观点看法,认真征求意见建议,深入了解思想动态,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项安全举措的落实。三是开展一次安全承诺宣誓。依据法律法规,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公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全体员工通过职工大会、部门会、班组会,或张贴责任书、承诺书等形式,向大家作出安全生产庄严承诺,真正落实“四不伤害”原则(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四是举办一次安全知识竞赛。各县(市)、省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和中央在甘及省属企业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全民安全素养为宗旨,紧密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有奖竞答、隐患辨识、应急处置、案例分析等形式,面向政府部门安全监管人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层层开展安全知识大赛。同时,积极备战,选派选手参加省安委办于7月中下旬举办的全省“守护生命”安全知识电视大奖赛(复习题库以去年下发内容为主)。
(四)开展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县(市)安委会、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企业要组织危险化学品等重点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风险意识,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要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活动,增强职工群众对重大危险源监测和管控、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治理的能力水平。要动员广大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本地区安全监管部门,并对重大隐患和严重“三违”行为设立举报奖励,推动企业自主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有效提高企业事故预防能力。
(五)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梳理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购置事故警示教育片,与主流媒体共同策划“安全生产警示录”等栏目,制作事故警示动漫短片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广泛传播,强化警示教育效果。近期,省安委会将以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为素材,制作下发一批警示教育宣传片,各县市广电部门要开辟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栏目,“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每天播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警示片的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本级本系统单位和本行业企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剖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以生产安全险情处置和典型事故救援为案例,开展事故应急处置警示教育。
(六)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县(市)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县市、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积极组织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县市安委会要突出道路(水上)交通、危化、消防、职业卫生、汛期和校园安全、隧道施工等重点,开展政企、地企、社企联动、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通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评估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
(七)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区域性活动。州、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建立完善沟通联络机制,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运输平安年”、营运大客车司机“安全承诺”宣誓,“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四、“安全生产xx行”活动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xx行”活动自6月1日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展开,11月底结束。活动期间,省组委会将协调省内外有关媒体分赴各市州和企业开展以宣传、采访、督导为主要形式的“安全生产xx行”大型媒体采访活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基层单位和重点企业,开展专题行、区域行活动。按照省安委会要求,各县市、有关部门、企业积极呼应,做好省级媒体采访准备工作。
(一)开展事故隐患曝光行。各县(市)安委会要选取危化品、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邀请主流媒体记者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曝光活动。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主要目标,特别针对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曝光事故隐患,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激发内生动力。曝光一批重大隐患突出的企业,安全监管部门要跟踪执法,推动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工作深入开展。
(二)开展安全知识送书行。省安委会办公室将编印《安全生产七五普法读本》单行本,免费送到各级领导、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企业和学校。持续开展送《平安家园—全民生产生活安全知识读本》进千家万户活动,确保全省每个家庭户均一本。州安委会办公室翻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xx省安全生产条例》《xx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各县(市)安委会及其成员单位要针对家庭、社区、农村、企业、户外、公共场所等范围,区分用电、用气、消防、交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类别,以常识、须知、要求、应急措施、温馨提示等为重点内容,选择订购全国组委会办公室提供宣传教育素材,组织专人采取进机关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的方式,大力开展安全知识送书行活动,省州编印的书籍发放到群众手中,做到安全宣传入脑、入心、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
(三)开展科技强安专题行。各县(市)安委会要组织媒体记者深入一线,挖掘、采访、宣传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进程和成效,着力宣传推广企业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研发及实施成果转化、“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两客一危”车辆防碰撞技术等实施情况;采访调研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依法治理,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发展等工作情况,总结梳理可供推广借鉴的好经验好做法。
(四)开展监管监察执法专题行。组织媒体记者跟随安全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跟拍活动,做好监管监察执法、明查暗访等工作一线的纪实报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贯彻实施情况,宣传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过程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集中曝光一批典型非法违法企业和行为,通过严执法强监管,夯实企业安全生产法定责任。
(五)开展应急演练专题行。安监部门、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企业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开展政企衔接、地企联合、社企联动、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应急救援指挥演练,提高协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重点行业领域特别是危险化学品企业要结合自身风险特点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通过综合评估、查摆问题,完善优化预案;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条件的县市要探索组织安全体验科目进城市、社区、村镇、企业、校园,组织开展黑暗烟热环境逃生、灭火自救、道路交通事故、外伤急救、家庭防火灭火等训练体验活动,通过媒体广泛报道,让参与者在训练体验中提升应急能力,在全社会掀起应急演练活动高潮。
五、组织机构
全州“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xx行”活动由州安委会办公室主办,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协办。成立由州“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成员名单见附件2)。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州安监局法规科,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推动。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及时成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xx行”活动组织机构,建立活动领导和工作协调机制,落实工作人员和必要的活动经费。坚持正确导向,要始终把政治方向摆在第一位,牢牢坚持党性原则、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和正确舆论导向。有关部门要充分落实与党委宣传部门的协调机制,共同制定活动宣传报道方案。要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全年的各项工作统筹协调推进。
(二)围绕主题,注重实效。要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创新形式内容,将活动作为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推动法规政策落实、传播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预防事故发生的有力手段,要以高危行业企业、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行业企业及非公企业为重点,引导更多的企业自主地集中开展宣传教育、安全培训活动,深入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所,因地制宜策划好活动,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好活动,努力使各项活动落地生根。
(三)落实责任,做好总结。要加强活动信息的跟踪反馈,做好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报送工作。州安委办将适时对各县市、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要确定“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州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联络员由本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室)负责人担任,负责做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xx行”活动情况的跟踪调度、资料收集、经验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请各县市安委会、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于5月2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附件2)。活动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五前报送本地区、本行业和单位本周内“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xx行”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报送信息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内容。
请各县(市)安委会、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于5月3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xx行”活动方案,7月1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xx行”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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