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区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抓好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根据我局职能,做好防治艾滋病宣传工作,发充分挥司法行政部门法制宣传的优势和力量,提高各类人群防治艾滋病知识的知晓率,根据我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港口区司法局防治艾滋病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及组织领导
(一)总体目标。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利用“综治维稳宣传月”、“6·26”“10·26”、“12·1”、“12·4”等各种法制宣传日,全面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和《艾滋病防治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狠抓各项综合防治措施的落实,不断提高行政绩效,努力控制艾滋病在我区的流行与蔓延,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二)组织领导。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切实加强我局对防治艾滋病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局法宣股具体负责全局防治艾滋病工作的日常事务。各基层司法所,各科、室、处、所、中心配合宣传科切实做好防治艾滋病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进防治艾滋病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主要工作目标及措施
(一)将防治艾滋病工作纳入全县全民普法教育工作中,广泛宣传,普及防治知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把防治艾滋病工作纳入年度普法计划,在全民普法中进行全面宣传,不断加强对艾滋病防治工作宣传力度,利用领导干部集中学法、“综治维稳宣传月”、“6·26”“10·26”、“12·1”、“12·4”等各种专题学习日、法制宣传日等多种形式对领导干部和各类人群的防艾知识和政策宣传教育,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艾滋病知识知晓率。
﹙二﹚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职能作用,加大中小学防治艾滋病宣传力度。在对全区中小学中进行法制讲座中,穿插防治艾滋病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集中开展防治艾滋病工作,着重宣传普及国家、省《艾滋病防治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力争学校对教师、学生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达到百分之百,防治艾滋病知识知晓率教师学生达百分之百。
﹙三﹚各基层司法所必须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普法宣传教育及依法治理职能。配合搞好辖区社保、计生及相关部门防治艾滋病工作的法制宣传工作,积极开展《艾滋病条例》的普及和宣传教育的学习。流动人口﹙农民工﹚防治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达百分之八十以上。
﹙四﹚认真开展对本局干部职工和家属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利用局机关集中学习时间,加强对全局干警防治艾滋病知识的宣传学习,在适当时间邀请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全局干警及家属进行防治艾滋病专业知识培训和自我防护培训工作。
(五)配合相关部门制定艾滋病、性病防治有关法规的宣传计划,承担有关法规的宣传普及任务。根据《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区工作计划》相关禁毒、防艾法制宣传教育任务,切实做好禁毒、防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扩大宣传面和宣传的广度、深度。不断增强公务员、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的禁毒、防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做好各种法律法规的宣传周(日)月活动。积极利用“法律六进”、“6·26”、“10·26” 禁毒日、“12·1”世界艾滋病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大型宣传活动,大力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全社会、全民对防治和增强艾滋病工作的知晓率和防治知识。
三、加强管理、切实做好督促检查及年终总结
一是在局领导的统一领导下,法宣股具体负责实施中,除做好相关集中防治艾滋病法制宣传和日常防治艾滋病法制宣传外,还要进一步加强对各基层司法所的管理,强化日常督促检查工作,督促其配合好各辖区党委、政府做好防治艾滋病的法制宣传教育及相关工作。二是要注意收集相关宣传资料做好台账及痕迹管理,及时报关各种材料、报表及我局艾滋病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对各基层司法所和各股室、中心进行考核。三是利用日常集中学习和定期不定期召开的工作会议,对防治艾滋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四是做好年终总结,为今后更好地开展此项打下良好的基础,并不断积累经验。各基层司法所,各股室、中心,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各自职能支持和配合法宣股做好防治艾滋病的相关工作,为我区的艾滋病防治工作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更好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