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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区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讲话
这次全区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百日会战活动动员会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市近期召开的关于煤矿安全整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等一系列会议的主要精神,认真总结上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分析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推动全区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好转。刚才,区安监局局长同志、区消防支队支队长同志、区公安局副局长同志分别就安全生产工作、消防安全工作及百日会战活动的有关情况讲了很好的意见,我完全赞同。请各地、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会上,“113”安全示范工程单位及牵头联系单位的负责同志就抓好安全示范工程也作了很好的发言,希望涉及的各单位继续抓好相关工作。最后,书记还将作重要讲话。下面,我先讲四点意见。 一、全区安全生产情况总体趋好,但形势不容乐观 今年上半年,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市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大力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完善安全监管体系,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积极消除事故隐患,全区安全生产的总体状况有了较大改善。1-6月,全区累计发生各类事故1091起,同比下降8.9;死亡49人,同比减少16人,下降25个百分点,取得了安全事故数量、死亡人数双下降的好成绩。取得这个成绩,是全区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的结果,是全区所有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同志们辛苦劳动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政府对长期关心支持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以及长期战斗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线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上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全区安全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少数乡镇、行业主管部门重经济、轻安全,重发展、轻规范,重处罚、轻整改的现象较为突出。一些行业事故多发的势头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特别是工矿企业死亡事故频频发生,1-6月已死亡18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157。从发生安全事故的规律来看,下半年是企业生产经营的旺季,也是安全事故多发时段,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同时,在实际工作中也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加以解决。 一是安全生产认识不到位。部分乡镇和企事业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五多五少”的现象,即抓治标多、抓治本少,抓部署多、抓落实少,抓眼前多、抓长远少,抓宏观多、抓微观少,抓检查多、抓整改少。二是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少数乡镇和部门负责人认为安全工作实际上是一项碰运气的工作,存在侥幸心理,工作责任心不强,敷衍了事,主体责任未尽到。三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少数企业尤其是一些个体私营企业未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的关系,一味强调效益优先,追求利润最大化,轻视甚至忽视安全生产,逃避安全监督管理。特别是在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建章立制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四是安全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目前,全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着监督管理力度层层衰减的倾向。今年以来,我区共召开了4次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会议,组织专项检查及整治6次,但一些重大安全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一些挂牌整治的安全隐患长期督促却至今都没有消除。五是事故隐患整治不到位。煤矿和非煤矿山的乱开滥采现象有所抬头;公路运输超载超速现象屡禁不止,乡村道路农用车、摩的违法载客现象较为突出;建筑工地违章作业现象经常发生;部分商场、市场、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消防通道不畅、疏散标志不明显;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现象较为普遍;违章压占天然气管道问题时有发生。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安全事故的频繁发生将会给受害者个人及家庭、事故责任单位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将会给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造成极大被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很容易引发群众的不满情绪,形成新的不稳定因素,影响和干扰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这个大局。因此,希望各地、各部门及各企事业单位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查找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全力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二、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政治工作,责任重于泰山。江泽民同志曾反复告诫:“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胡锦涛总书记也多次强调:“安全生产关系群众生命,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好”。党中央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对此,各地各部门务必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抓安全就是抓发展,就是抓稳定,就是保护生产力,就是优化投资环境。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安全生产作为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抓落实。 安全生产工作也是一项经济工作,抓好安全生产可以创造直接的经济效益。就经济发展而言,安全工作是一把“双刃剑”,抓好了安全生产,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就能够得到有效保障,社会必然保持和谐,经济发展环境必然保持稳定。反之,劳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损害,正常的社会秩序必然受到影响,进而影响经济发展。对企业来讲,抓好安全工作的经济意义更是显而易见,如果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企业不仅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而且由此造成的停工停产,将会扩大企业的经济损失。因此,我们必须牢固树立起“抓安全生产也是抓经济发展”的观念,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目前,我区总体上还处于工业化的初始阶段,生产力水平较低,经济欠发达,产业结构不合理,安全生产基础十分薄弱,处于安全事故多发期。矿山、建筑、危化物品等高危行业整体技术水平低,安全投入不足,安全基础较差,安全事故多发,职业危害严重。个体、私营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给全区经济发展带来了活力,但同时也给安全生产带来新的问题,增加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难度。尤其是许多行业、企业的从业人员主要是向城市转移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个人素质较低,安全生产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是直接影响安全生产的重要因素。上半年我区的安全生产状况虽然有所好转,但这种好转是低水平的,是靠采取严防死守的过硬措施得来的,安全生产的基础仍然不牢,特别是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还不少,可以说,我们仍然坐在火山口上,弄不好随时都可能出问题,甚至可能出大问题。今后几年,万州的经济发展持续升温,随着一批建设项目的铺开,一方面会有力地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也会产生一些新的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将是长期的和艰巨的。 三、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扎实抓好下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 按照中央、重庆市对安全生产的总体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全年工作部署,立足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煤矿安全整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等阶段性工作重点,我们要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围绕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全力抓好监督管理,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一)强化目标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各级都要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量化评价。市政府在年初下达了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控制目标,这个目标我们必须严防死守,特别是死亡人数要力争低于去年。区政府也将全年的目标任务分解到了各地各部门,今天会后大家要对照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查找差距,细化措施。要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实行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一票否决制”和安全生产事故引咎辞职制,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整改责任制、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完善责任追究体系,做到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确保每一条路、每一家企业、每一座矿山、每一台车辆的安全责任都落实具体人员头上。 (二)继续加强专项整治,着力解决事故多发行业和领域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抓源治本的重要之举,必须突出重点,长期坚持不懈地抓下去。要继续深化以道路交通、煤矿和非煤矿山、消防、水上船舶、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安全等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保护好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努力把专项整治与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制度结合起来,督促企业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安全自我约束机制;把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管理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机制;把专项整治与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致力于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道路交通安全方面。严格落实“四整顿”、“三加强”的要求(即整顿驾驶员队伍、整顿路面行车秩序、整顿交通运输企业、整顿危险路段,加强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执法检查),采取果断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按照《万州区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强化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对经常发生交通事故的运输企业,坚决停运整顿或依法吊销相关证照。严厉打击乡村道路农用车、摩的非法载客行为。集中力量整治道路交通危险路段,尤其是市级挂牌的万云南路危险路段。 矿山安全方面。完善办矿安全标准的市场准入制度,推行安全条件评价制度。加大力度关闭破坏资源、技术落后、质量低劣、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对频发安全事故,无赔偿能力的矿山企业,国土部门要依法收回采矿权,进行公开拍卖。按照市政府最近下发的整治煤矿非法生产的有关文件精神,扎实抓好煤矿“一通三防”工作,督促各煤矿严格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把煤矿通风系统的设计、安装、管理作为重中之重进行监督。对证照不全的煤矿和D类矿井,限期进行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依法予以关闭。同时,强力整治各类私营、个体小矿山和小采石场,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 消防安全方面。认真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会战”活动方案,以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院、学校、客运车站码头、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达到“四清三掌握”,即火灾隐患数量清、整改期限清、整改措施清、整改结果清,掌握重点单位数量、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火灾隐患排查整改责任落实的有关情况。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治要达到“三个100”,亡人火灾事故数量要下降,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要坚决杜绝。对已排查出的太白宾馆旧楼、附马油库、天上人间足疗保健中心等3件市级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必须彻底整改到位。 水上安全方面。重点抓好长江库岸沿线水上交通安全和水库自用船舶安全,坚持实行长江航道分线制,严格执行船舶签证制度、检验制度。强化客渡船、旅游船、滚装船、危险化学品运输船的管理,切实解决船舶安全基础设施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问题。加强低质量船舶清理整治工作,尽快完成172艘“四客一危”船舶G终端设备安装。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监管,严禁非法载客载货。 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认真落实“五个整顿、两个关闭”,凡未经批准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的企业,一律予以取缔并实行高限处罚。 建筑施工安全方面。坚持把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作为参与项目招投标的必要内容之一。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要降低资质,并限期进行整改,逾期不改的,依法吊销其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 (三)实行源头管理,建立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抓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建立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证制度,严格市场准入,管住源头,防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进入生产领域。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等行业是安全生产的重点领域,新进入这些行业的生产型企业,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一项重要的审查内容,对没有按规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在企业新建、改扩建项目时,必须坚持“三同时”,即安全保护设施、设备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安全设施的设计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查,其投资必须纳入建设项目预算,安全保护设施及主体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前,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凡未通过“三同时”设计审查或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生产经营的相关手续,企业不得开工生产。在这里我强调一下,今后新建煤矿的设计能力必须达到年产3万吨以上、非煤矿山必须达到年产5万吨以上,并逐步淘汰年产1万吨以下的小煤矿。 (四)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要严格执行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行政首长问责制和引咎辞职制度,对发生的各类安全责任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不仅要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防止出现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整改,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停运的坚决停运,该停业的坚决停业,该停产的坚决停产整顿。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建立事故隐患台帐,把重大安全隐患逐一登记建档,对每个隐患提出具体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后及时销号。区安监局要定期对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同一处隐患三次整改不到位的,有关责任人要向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对个别一时难以解决的技术性问题,要制定安全事故预案,严密监控。同时,根据国务院、市政府制定的《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的有关规定》、《小煤矿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办法》、《提高企业对事故伤亡赔偿标准的有关规定》以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在煤矿、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化品企业强制推行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保险,提高抗事故风险能力,确保社会稳定。 (五)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不能仅仅依靠事后查处,还必须通过加强基础工作,提高安全事故防范能力。各企业要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建立各生产环节、各岗位的安全质量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推动企业安全管理质量上等级、创水平。渝东煤监局、区安监局、区建委、区交委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规划、组织、指导和督促,推动企业完善安全岗位责任制,解决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等问题,使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提高各企业的本质安全。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规范的安全生产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凡是未通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 (六)构建全方位安全监管网络。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建设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的基础性工作。市政府把今年确定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双基”年,要求扎实抓好基层、基础工作。我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主要是实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办法,安全工作的重点和薄弱环节都在乡镇这一块。全区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后,区级部门与乡镇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上还存在空档,衔接还不紧密。目前各乡镇、街道均成立了安全监管机构,充实了部分专兼职安全监管工作人员。但是,存在着执法水平不高,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一些工作人员不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抓安全生产凭感觉,拍脑袋。在这里我向大家提个要求,所有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同志必须认真研读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规律,尽快成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行家里手。区政府在近期已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了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监督管理综合执法的问题,准备将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可以下放的执法权力交给各乡镇、街道,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综合执法,请各地、相关部门认真思考如何抓好综合执法工作。同时,作为列入市政府“113”安全示范工程的甘宁镇、天城镇、龙驹镇、陈家坝街道和三阳化工,要按照明确的示范重点,由行政一把手负总责,精心组织,落实过硬工作措施,确保年底一次性通过市政府验收。区级各联系单位尤其是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工作指导,推动示范工程建设顺利开展。 四、齐抓共管,扎实工作,努力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安全生产,事关全局,意义重大。各地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真正把全市、全区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 第一,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摆上议事日程,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把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工作同时安排布置,同时检查督促,同时考核验收。各乡镇、街道的行政一把手作为该辖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分管安全的领导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集中主要精力抓好安全工作,其他领导同志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负责,把管人、管事、管安全统一起来,督促分管部门解决影响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 第二,强化宣传。要继续加大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力度,把《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达到全社会人人知安全、懂安全、守安全,不断增强全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各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要开设安全常识课,提高广大青少年在道路交通、消防、危化物品安全等方面的常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第三,强力督查。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根据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的规律,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督促检查,督查要到位,不留死角。最近市政府要求,各区县分管安全的领导同志每年下矿井不得少于3次,安监局主要负责人不得少于5次。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有关领导同志要定期督查安全生产工作,行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头上路、下矿井、到车间,及时发现安全生产隐患,督促整改落实。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领导同志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定期予以通报。 第四,密切配合。安全生产涉及面广,工作情况复杂,需要各方面通力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地各部门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区安委会的综合协调作用,区安委会各组成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全面履行安全监管职能。各级工会要围绕安全生产,发挥自身优势,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活动。要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