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为了全面掌握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现状,实事求是地考核评估度上半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正确分析和把握全市上半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形势,更好地指导和改进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按照市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对三县区的上半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考核。下面,结合调查考核情况,我就全市上半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作一简要通报,并就下半年工作讲几点意见。一、关于全市上半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评价从调查考核情况来看,全市上半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总体形势是好的,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较好,但在一些具体工作和指标上还存在突出问题。总的感觉是有成绩但突出问题也不少,形势令人担忧,需要认真总结和思考,需要进一步的努力和强化。(一)主要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综合调查情况,今年上半年,全市出生人口888人,出生率为6.32‰,低于计划目标10.68个百分点。在出生的888人中,一孩529人,其中早育5人;二孩284人,其中不够间隔39人;三孩61人,其中够间隔5人、不够间隔10人、超生46人,四孩及以上14人。全市计划生育率为87.16%,高于计划目标8.16个百分点;二孩间隔符合率为86.27%,三孩间隔符合率为29.41%;多孩超生率为6.76%,高于计划目标4.46个百分点;出生统计误差率为11.26%,高于控制指标5.76个百分点;合格村创建率为38.98%,低于计划指标23.62个百分点。共查出出生漏报100人,政策外怀孕27人,其中不够间隔13人,超孩次怀孕14人。(二)主要工作特点一是目标责任管理得到有效落实。今年上半年,全市各级党政组织把计划生育工作列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强化了目标责任管理,各县区对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并兑现了目标管理责任奖惩,海原县还对后三名的镇乡进行黄牌警示。在全市计生工作会议之后,三县区均层层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把计划生育工作与经济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自加压力,扎实苦干,工作出现了新起色。中宁县对近年来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回头看,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查摆,特别是对以皮埋为主的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引发的弊病进行分析研究,调整工作思路,重新制定工作措施。海原县在摘掉计划生育警示黄牌以后,再接再厉,将定为计划生育攻坚年,并在12月1日至4月5日,开展了千人百日计划生育攻坚大会战,结扎3521例,放环3302例,完成纯女户绝育420例,少生快富工程536例。中卫城区各镇(乡)以实施联合国人口基金会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为契机,全面提升优质服务工作水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迈上良性发展轨道。二是优质服务得到有效坚持。中卫城区以优质服务为主线,因地制宜、山川有别,积极稳妥地开展了以避孕节育知情选择为主要内容的优质服务工作。市技术服务站抓住项目实施的大好机遇,借助于项目配备的先进设备,在开展“三查”服务的基础上,拓宽服务项目和服务半径,增加心电图、两对半等新的服务项目,对东园、迎水、永康3个镇的58个村进行了生殖健康检查,服务群众1600人次。在服务范围上由原来的中卫城区扩展到中宁、海原两县,抽调技术人员到中宁县喊叫水乡等地区开展服务,历时20天,结扎72例。同时,按照《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的要求,重新规范了五种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站内感染记录等,使服务向科学化、规范化的方向迈进。城区各镇(乡)计生服务中心积极创造条件,创新服务环境,改进服务方法,与当地卫生部门联合,送技术下乡,送服务下乡,积极开展了常见妇科病的普查普治服务活动。三是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各县区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以切实转变群众生育观念为目的,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中卫城区各镇乡制作生殖健康/计划生育展板700余块,投资建设计生文化大院,经常开展活动。有的乡镇还制作了以生殖健康/计划生育为主要内容的灯箱广告一条街、举办“文昌欢歌”专场文艺演出,柔远镇、永康镇、常乐镇自编文艺节目到各村巡回演出;宣和、滨河、迎水等镇制做了计划生育帽、围裙、手提袋、计生衫、育龄妇女爱心服务卡、宣传小册子、日历等种类的宣传品;中宁县组织文艺宣传队到新划入的喊叫水等乡镇进行公演;海原县在市庆前后由计生局、文体局承办了广场文化活动,受到了群众的好评。宣传工作使群众的生育观念进一步转变,目前,全市(农村)已有646对育龄夫妇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有1576户二女户采取了结扎手术,海原县上半年完成少生快富工程536户,占市下达任务的63.6%,全县有1606户加入少生快富行列。四是管理工作向依法行政方向推进。根据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要求,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购买了维权热线管理软件,已安装调试准备启动。全系统计生干部参加了市委组织的《行政许可法》培训并进行了考试,使计生干部充分认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克服计生工作中重权利轻义务,重管理轻服务的倾向。市计生局授权各镇乡依法征缴社会抚养费,文昌镇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滨河镇为各村配备微机进行人口管理,镇罗镇积极探索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新路子,依法行政逐步推开。(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基础工作薄弱,村为主机制落实不到位。第一,计生网络不健全。这一问题在山区乡村更加突出。海原县高崖乡近2万人,计生干部只有3名,办公室只有一间,该乡联合村没有专抓计划生育工作的干部,主要靠县、乡突击性的工作。中宁大战场乡、喊叫水乡也存在同样问题。其次,村为主机制落实不到位。由于山区村级无专干,基础信息无法及时、规范上报,孕前型管理至今还是空白,台帐由镇乡干部代管,变更不及时,运转不正常,村干部主要配合突击开展工作,村级无压力,工作不主动。第三,孕前管理不扎实。村级经常性的服务开展不够,“123”的孕前管理难以坚持,访视流于形式,孕检抓不住重点对象,对一女户、二女户、外出人员等重点对象盯的不紧,跟踪服务不能进行,导致避孕失败率高、补救措施落实困难。对产后随访、术后随访蜻蜓点水。中卫城区的“三查”严重存在着漏人、漏次现象,特别是对外出人员的管理漏洞大,对手术失败又怀孕生育的户管控措施不力。中宁县孕前型管理滞后,经常性工作不经常,生孕情况底数不清,服务记录中内容较少,50%以上的妇女未参加过“三查”服务活动。海原县优质服务工作几乎没有开展,孕前型管理还处于空白,绝大多数政策外怀孕后不及时补救,上半年全县人流数仅15例,致使政策外生育现象严重。二是硬件问题突出,统计水分大。从考核结果看,中卫城区调查出生的689人中,政策外生育44人,其中早育3人,二孩不够间隔7人,超孩次生育34人;人口出生率为5.70‰,比统计报表低0.86个千分点;计生率为93.61%,比统计报表低4.21个百分点,比年初任务指标低0.39个百分点;间符率为96.96%,比统计报表高0.77个百分点,比任务指标高4.96个百分点;多孩超生率达4.94%,比统计报表高3.89个百分点,比控制指标高3.44个百分点;出生漏报率达5.95%,比控制指标高0.95个百分点。在调查的51个村中有28个村出现了政策外生育,这28个村中90%以上的村有多孩超生现象。中宁县调查出生的84人中,政策外生育26人,其中间隔不够生育15人,超孩次生育11人;人口出生率为7.01‰,比统计报表高0.45个千分点;计生率为69.05%,比统计报表低19.85个百分点,比任务指标低19.45个百分点;间符率为53.16%,比统计报表低19.63个百分点;多孩超生率达13.10%,比统计报表高11.82个百分点,比控制指标高出11.60个百分点;出生漏报率高达31%,比控制目标高出26个百分点。其半年报表反映的23名超生均在喊叫水乡,全县其他镇(乡)无超生,但在调查的5个行政村中均出现了政策外生育,且川区3个镇乡的3个村中,超生人数就达11人。海原县调查出生的115人中,政策外生育44人,其中早育2人,二孩不够间隔17人,三孩不够间隔10人,三孩超生2人,四孩及以上超生13人;人口生率为15.26‰,比统计报表高6.25个千分点;计生率为61.74%,比统计报表低7.5个百分点,比指标任务低4.26个百分点;二孩间符率为22.73%,比统计报表低20.09个百分点;多孩超生率为13.04%,比统计报表高11.53个百分点,比控制指标高出10.04个百分点;出生漏报率为28.7%,比控制指标高22.2个百分点。从以上数据看出,硬件问题突出表现在:中卫城区主要是纯女户多孩超生的问题;中宁主要是计生率和间符率过低,政策外多孩率和漏报率过高;海原县是出生率过高,计生率偏低,间符率过低,多孩超生率、出生漏报率过高,保胎结扎的现象还依然存在。三是节育措施不及时的现象普遍存在,环扎尾数过大。全市目前有环扎尾数4055人,其中中宁793人,占19.56%;海原2277人,占56.15%;中卫城区980人,占24.17%。海原县今年千人百日攻坚力度较大,但在调查的210名无措施育龄妇女中有48名是节育措施不及时对象,有的妇女生育后已2年多时间,至今仍然没落实节育措施,外出人员更为突出。同时,由于经常性工作不能开展,只能靠集中突击,节育措施不及时造成政策外怀孕生育。在突击中常常出现不想超生的结扎了,还想超生的扎不了,为今后计划生育工作留下极大隐患。中宁县对避孕失败者和私自摘取节育环的现象管控乏力,造成政策外生育者往往“以扎代罚”。四是宣传教育工作还需加强,依法行政进展迟缓。三县区普遍存在着宣传教育不扎实,重形式轻效果的现象。育龄群众对优生优育、政策法规、生殖健康等方面的知识知晓率低,宣传材料发放了而保存的甚少。表现在群众中,虽然知道生育政策,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淡薄,采取节育措施的积极性、主动性差。同时,群众不生儿子不罢休的观念仍很普遍,没有形成浓厚的计划生育舆论氛围和良好的婚育新风尚,传统的生育观念还束缚着人们的思想,纯女户想超生的思想很严重。在依法行政上,对政策外生育处罚力度不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滞后,结扎措施难以落实。对计划外生育的行政处罚没有按照程序启动运行,单纯的行政行为还在延续。五是流动人口管理不到位,属地管理的机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第一是部分地区流动人口属地管理的机制还不完善,对辖区内流动人口、非农业人口的管理不能像常住人口一样同管理,档案不健全,跟踪不及时,部门配合不协调,推诿扯皮,管理处于瘫痪和半瘫痪状态。流动人口的信息跟踪、信息互通制度没有建立,流出地不知去向,流入地又不主动管理。第二是思想上重视不够,部门考核机制不完善,基层管理措施跟不上,对流动人口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的地盘谁管理,以流入地为主,流入地和流出地共同管理、“一票双否”的管理考核原则认识不清,对辖区内流出的人口心中无数,对流入的不查验“三证”,底子不清。第三是对流动人口的服务跟不上,在核发健康服务证时只注重常住人口而忽视了流动人口,服务半径没有扩展,服务层次不深。以上问题是制约我市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平衡发展的重要因素,如不引起高度重视,不调整工作思路,不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将会使我们多年来靠行政手段换来的低生育水平产生动摇,山区的低生育水平难以实现。二、关于下半年工作针对以上问题,今后,我们要采取强力措施,切实抓好以下六个方面:(一)深化宣传教育,转变婚育观念。宣传教育工作要继续坚持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以传播计划生育政策、项目知识和法律知识为重点,以建立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为目标,进一步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生育观念,力求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新突破。一要丰富活动。要充分利用人口学校、集市、计生文化大院和广场文化广辟宣传途径,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寓宣传教育于生动活泼的活动之中,启迪群众的责任感,增强群众的认知感,提高群众的接受率。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采的活动,通过“少生快富”的致富典型,使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启迪。二要丰富内容。要采取入户送资料、下乡送文化、广场演节目、会场赛知识、墙上出板报、电视播专题等形式深入乡村基层开展宣教活动,特别是加强少生优生知识、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知识、保健知识的宣传,提高群众受教育面。三要注重效果。在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中要重点突出宣传效果,要在传统宣传的基础上重点宣传先进的生育观,树立科学的发展观,要突出艾滋病预防、青春期教育、男性参与、关爱女孩、依法维权、以及弱势群体的自我保护,力求以新颖、温馨、生动、明了的形式构建新型生育文化。(二)健全计生网络,强化“村为主”机制。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工作网络,着力强化“村为主”的工作机制是防止工作断层断档、全面提升计划生育工作水平最有效的途径。要加快计划生育投入体制改革,配齐配强计生专干,实行联劳付酬,加强规范培训。要强化“村为主”的工作机制,将做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落实节育措施、人口统计、台帐运转、信息反馈、孕前管理、流动人口管理、宣传培训等工作放在基层,真正形成“县指导、乡负责、村为主、队基础、户落实”的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三)拓展服务领域,服务重心下移。一要增加服务项目。要在过去“三查”的基础上拓宽服务项目,扩面增量,增加心电图、两对半等新的服务项目。二要拓宽服务半径。要将流动人口、社区人口一并纳入管理,将疑难病例、特殊病例和弱势人群的服务建立跟踪服务档案,把工作的重心放在基层、放在社区、放在村组、放在山区。对有意躲避“三查”的妇女紧盯不放,对政策外怀孕的跟踪追击,该人流的人流,该引产的引产,决不姑息迁就。三要规范服务行为。要教育计生服务人员刻苦钻研专业技术,认真学习操作规程,改善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要采取计卫联手、育医结合,落实优质服务的各个环节。川区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搞好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对二女户要在奖励扶持的基础上促其采取结扎措施。山区要加大“少生快富”工程的实施力度,继续坚持够孩次结扎、间隔上环等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四)实行综合治理,狠抓流动人口管理。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要认真贯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流出地和流入地共同管理流动人口的管理机制,建立流动人口信息互通制度,规范建全流动人口档案,本着有利于服务、有利于管理的原则,推动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实现信息互通、档案同建、管理同步。二是严格执法。要加强经常性执法工作,要严把“三关”,查验“三证”,从源头上和环节上管好管住,严历查处计划生育违法案件。三是齐抓共管。要加快建立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工作格局,全面推行静态管理和动态管理相结合的社会制约模式,大力推行婚育证、暂住证、身份证、服务证和流动人口管理卡“四证一卡”制度,推行流入地、流出地和用工单位联手管理;计生部门要与公安、工商、城建等部门通力协作,紧密配合,对流动人口齐抓共管,使流动人口能够自觉规范自己的生育行为。(五)严格依法行政,加强计生法制建设。一是加强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律的宣传学习培训。二是向群众宣传,使《人口法》、人口政策、生育政策等相关知识做到家喻户晓,要举办不同类型的培训班,通过知识竞赛、现场会等形式提高计生干部的执法水平。三是规范法律程序,严格依法办案。要规范法律文书,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清理地方性行政法规。四是推行执法责任制。要明确执法主体,成立专门的计生行政执法机构。在办理计生案件时,按法律要求,做到法律使用准确,程序合法、证据确实,定性准确,对受理的政策外生育案件全部按照“一法三规一条例”依法办理。五是加大执法力度,加强配合协调,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强化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遏制计划外生育现象的抬头。(六)实施少生快富,创新利益导向。一是要加快实施“少生快富”工程,加快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继续推进“少生快富”工程的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辐射面。重点对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子女伤、病、残、死家庭,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后遣症导致困难的家庭给予奖励扶助。要以项目带动促进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的开展。二是大力推进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继续开展“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活动,让资金滚动运转,扩大救助面。三是进一步强化激励机制。要鼓励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三女)结扎户进入园区,并在政策上大力倾斜提供政策服务和资金扶持。对为加快城市化进程而集体进行农转非的家庭提供劳务输出和创造发展二、三产业的环境,让他们真正享受实行计划生育的优惠待遇,从而带动和引导群众少生快富奔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