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就业问题一直受到社会的关注。本文将介绍2017农民工就业问题调研报告。
2017农民工就业问题调研报告(1)
为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我省农民工就业、农民工资性收入、农民工融入城镇的新情况、新变化、新趋势,省委农工委联合省人社厅组成调研组,分赴xxxx、xxxx、xxxx3市6个县(市、区)实地调研,深入农村,走访企业,与农民工、企业负责人和基层干部广泛交流座谈。同时,安排仁寿等16个劳务输出大县也同步开展调研。通过实地调研和材料汇总、部门会商和数据分析相结合,对农民工回流、就近就地就业、回乡创业和市民化问题进行了重点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民工在xxxx地位举足轻重
xxxx农业人口多,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历来都是劳务输出大省,常年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保持在2000万人以上,占农村劳动力的50%以上,对促进我省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农民工转移就业、大众创业、技能培训的支持政策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2478.9万人,其中,省内转移1339.7万人、省外输出1136.2万人、外派劳务3万人。全省实现劳务收入3577亿元,比上年增长10%;全省农村人口人均工资性收入达5503.1元,比上年增加500元。今年一季度,全省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2289.8万人,同比增长0.2%,其中,省内转移1211.6万人,同比增长2.9%;省外输出1076.6万人,同比下降2.7 %;外派劳务1.6万人,与去年同期持平。实现劳务收入930.5亿元,同比增长9.8 %;全省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431.5元,同比增长141.7元。
二、新形势下农民工就业呈现出新特点
(一)农民工数量外出略减、返乡略增。由于受经济下行影响,尤其是珠三角、长三角和京津冀地区部分企业倒闭停产、工资下降等,对我省外出务工造成一定影响,致使农民工返乡时间提前、返乡人数增加。春节期间,全省返乡农民工有1753万人,占外出务工人员的70%,与同期相比,数量上有所增加,同比增长3%。春节后,因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和我省就地就近就业、返乡创业政策支持,全省农民工外出务工数量略有下降,回乡就地就近就业和创业将逐步呈现增长的趋势。截止3月底,全省转移和输出农村富余劳动力中,省外输出1076.6万人,同比下降2.7 %。
(二)农民工就业结构正在发生新的变化。分析一季度各方面的情况:一是从就业区域看,省内和省外转移就业平分秋色。省内转移占52.9%,同比增长3.3%,主要分布在成都经济区、川南经济区、攀西经济区、川东北经济区和川西北经济区;省外转移占47.1%,同比下降2.7%,主要分布在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和西藏、新疆地区。二是从组织方式看,从自主分散逐步向集中统一转变。政府组织转移占0.5%,同比增长0.09%;自发转移占74.98%,同比下降3%;民间劳务输出明显增加,劳务输出组织机构的信任度在劳动者心中得到有效提升。三是从行业分布看,由建筑业、制造业等传统产业,逐渐转移到电子商务、物流快递、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家庭服务等新业态。建筑业占21.98%,同比下降1.5%;制造业占43.94%,同比下降2.3%;电子商务、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占14.05%,同比增长3%。四是从年龄结构看,逐渐实现年轻化。我省xxxx市20岁以下农民工占5.94%,21-30岁占26.14%,31-40岁占24.01%,41-50岁的占35.61%、增长4%,51岁以上占8.3%。五是从文化程度看,拥有一技之长的逐渐增多。小学学历占16.3%,初中学历占71.09%,高中学历占10.12%,大专及以上学历占1.97%。同时,通过参加培训后再就业占比逐年提高,农民工从打工谋生型向体面就业型转变、从体力劳动型向技能操作型转变加快。
(三)农民工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从广安市6县(区)统计情况看,农民工月均非农收入为2600元左右,同比增长10.8%,其中月均收入1500元及以下的占6.7%;1501~2000元的占12.6%;2001~2500元的占15.5%;2501~3000元的占14.5%;3001~3500元的占20.7%,3500元以上的占30%。月均收入在2001元以上的农民工占到了80.7%,比上年增加了9.6个百分点,呈现出收入逐年增长,低收入者比重减少的趋势。增长幅度的高低正好与绝对收入的高低相反,收入越高增幅越小,呈现出差距缩小的趋势。
同时,加大农民工欠薪治理工作,保障其合法权益。在全国率先构建由主管部门欠薪处理责任制、总(专)包企业工资支付责任制和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制组成的欠薪治理体系,实行目标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一地举报投诉,区域联动受理,涉案1000元以上的挂牌督办、追踪到底。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制度和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完善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开庭、及时裁决、快速结案。,我省未发生一起农民工欠薪群体性上访事件。
(四)农民工回乡创业就业数量有所增加。省上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xxxx省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纲要(2017~)》等政策,省级财政安排1.7亿元用于返乡农民工创业风险补助,大力扶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归雁经济发展成效明显。同时,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采取校企合作、订单培训等方式,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一季度省级财政安排2000万元,用于返乡农民工初创培训、创业辅导和创业技能提升补贴。据统计,全省返乡创业人数约8万余人,同比增长10%;创业农民工人数5万余人,同比增长12%;回乡创业企业7000余家,同比增长20%,带动新增就业人员40余万人。返乡农民工就业主要集中在工业园区、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领域;返乡农民工创业主要集中在种养殖、餐饮住宿服务、家政服务、批发零售等领域,逐步从输出一人,致富一家的加法向回乡创业一人创业,致富一方的乘法转变。一季度,全省返乡创业就业人数达3万余人,同比增长2.3%。
(五)城镇企业用工需求出现结构性变化。主要是技工需求增加,用工成本上升。对xxxx市200户企业调查问卷分析,企业用工需求出现了结构性变化,传统制造业、机械、盐化工等企业,除补充少数技术性岗位外,招工量较小;新兴产业和转型升级的企业,对技能型人才需求增加。从节后企业用工需求来看,技能型劳动力需求占用工总数的26.51%,同比增长8.12%;服务业、劳动密集型等对劳动技能要求不高、工作时间较长、工资待遇不高的企业,出现了大量的用工缺口。与此同时,企业用工成本在不断攀升,据了解,我省城镇企业今年用工成本同比平均增幅在10%左右,个别企业达到20%,特别是五险一金比例高、融资成本高。
(六)广大农民工对市民化持谨慎态度。从我省情况看,进城务工人员在市民化意愿方面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半数以上进城务工人员不愿将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调查显示,受访者中愿将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不想再回农村的比例仅为14.8%,有53.8%的明确表示不愿转户口,目前只是暂时待在城里,还有31.4%的持观望态度,视形势的发展变化而定。 二是省内中等城市是进城务工人员落户城镇的首选地 。在被问及如果落户城市,您会首先选择落户的城市是哪里,82.4%的受访者选择大中城市市区,列首位的是省内地级中等城市市区,占比达55.7%,其次为成都市区,占22.7%,选择省外大中城市市区的占4%,而愿意落户省内县(市、区)的只有14.9%,反映出进城务工人员看好省内大中城市。 三是进城务工人员对用农村宅基地或土地承包权换取城市住房存在较大分歧。调查显示,在被问及如果转为城镇人口,您是否愿意用农村宅基地或土地承包权换取同等价值的城市产权住房,受访者态度不一,分歧明显,愿意者、不愿意者和犹豫难定者各占三分之一左右,不愿意者占比略高,达35.3%,在愿意者中还有32.2%的或愿用宅基地或愿用土地承包权换取城市住房。总体看,受访者对用农村宅基地或土地承包权换取城市住房态度较为保守谨慎。四是半数以上进城务工人员愿将农村医、社保转换为城镇医、社保。调查显示,有52.6%的受访者表示愿意将农村医保、社保转换为城镇医保、社保,分别比不愿意者、犹豫难定者的占比高了31.5个和26.3个百分点。
究其原因:一是城市生活成本高、城乡户口差别不大、不愿放弃土地承包权以及农村土地有较大增值潜力,是影响进城务工人员不愿落户城镇的四大主要因素。二是收入低、房价高、就业不稳定,是影响进城务工人员融入城市的三大主要障碍。三是住房、养老、子女义务教育三大难题,是进城务工人员的主要诉求。
对此,我省各地作了一些探索:一是在户籍管理上,除成都市外,已经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全面放开农转城限制,适当放宽农村迁移限制,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绿色通道。二是在创业就业上,在项目立项、创业场地、税收优惠、金融信贷、创业扶持和创业服务等方面对农民工就业创业加大支持力度,落实就业援助、自主创业扶持和职业培训政策,帮助其在城镇稳定创业就业。三是在住房保障上,建立了租购并举体系,坚持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多渠道供给,支持进城农民工在城镇购买自有住房,并给予财政补贴,同时,拿出部分保障性住房定向分配给进城农民工。四是在社会保险上,畅通城乡养老保险渠道,实施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和接续,将符合条件的进城农民工全部纳入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范围。五是在平等就医上,稳步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同步提高个人筹资水平,大力实施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城乡居民均可平等享受省内任意医疗设施设备,全部纳入统一卫生防疫体系。六是在子女就学上,统筹保障随迁子女就学权利,把常住人口,包括随迁子女纳入到区域教育的发展规划之中,保证所有进城农民工子女在居住地就近就学。七是在社会救助上,进城农民工出现生活等困难的,按照规定提供社会救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临时救助和城市医疗救助。八是在农村权益上,固化农村权益,把农民的承包地、林地、农房等资源,变为可出租、抵押、变现的资本,成为农民工在城市生活、购房等方面的资金来源,解决农民工后顾之忧。个别市州还在支持农民带地进城方面作了一些探索。
三、存在问题及几点对策建议
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农民工工资由大幅增长进入稳步增长阶段,增幅有所放缓;部分建筑业、制造业和产能过剩行业持续低迷,企业新增用工缺口开始收窄;农民务工工资水平在经过前几年快速提高后,已处于较高水平,农民工工资水平增幅趋缓;加之我省接受过技能培训的农民工比例总体偏低,技能水平不高的问题较为突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工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和更高水平增收。此外,受人口出生率下降、老龄化的影响,可转移劳动力人数将迎来拐点;尚未转移的劳动力,大多年龄偏大或学历偏低,转移的难度较大。对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意见:
一是强化政府责任落实。目前,我国有近3亿农民工,分布全国各地,各行各业,对于如此庞大人群的管理和服务,各级政府还处于真空地带,尤其是在解决农民工诉求方面,存在着踢皮球和相互推诿现象。建议具体明确一个综合协调部门为农民工的主管部门,牵头成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部门职责,理顺各级关系,联合作战,形成合力,系统解决农民工就业创业和市民化问题。
二是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大力推动农村产村七权确权登记颁证,建立健全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完善产权权能,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有偿退出等改革措施落地,从法律层面解决好农业转移人口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让农民工带着权益进城,留得下、能生活。尽快明确土地承包经营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对第三轮土地承包期限给予明确,一方面有利于防止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结束后产生新问题、新矛盾,另一方面有利于政府、集体和农民尽早作出选择。
三是加强对农民工技能培训。加大政府对农民工教育培训的经费投入,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群体开展精准培训,着力培育一技之长,扶持就业创业。对于农民工技能培训,要强化行业协会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充分发挥用工企业主体作用,建立健全现代学徒制度,以生产带培训、老手带新手,实现就学即就业,避免学用脱节和第二次培训。对于农民工创业培训,要从国家层面制定职业农民培养综合计划,实施职业培养战略,提出培养职业农民的战略性任务、阶段性目标和具体举措,重点培训一批种养殖大户和经营能手。
四是重点关注新生代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中有很大一部分人从跨出农村的那一天起,就不准备回到农村去,如果无法融入到城市,长期在城市中找不到理想位置,就会有被社会边缘化的危险,将会给社会稳定带来严重影响。当前除了关心农民工的经济利益外,还要从社会公平公正出发,关心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社会地位平等、民主政治权力等,让他们能在居住的城市真正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当选人民代表和进入政府、社区管理层;要完善相应的人民团体制度,通过加入工会等组织,积极参与民主管理,使他们最终能真正融入城市社会,实现新城市人的目标。
五是健全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加快地方法制建设步伐,健全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法律机制。督促用人单位抓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促进就业法》《社会保险法》《工会法》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按照平等、公正、共享的原则,加快制订和建立适用所有劳动者群体权益的地方性法规政策体系。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严厉处罚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违法行为,坚决杜绝用人单位违法使用童工、恶意拖欠克扣工资、违章盲目指挥生产、逃避社会责任等现象。建立农民工维权长效机制,畅通农民工维权诉求渠道,加大对农民工法律援助力度,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社会群团组织在维权中的重要作用。
2017农民工就业问题调研报告(2)
据农民工年度监测调查资料显示,20**年我市700个农村居民调查户中,全部家庭人口2313人,其中农民工 [1]920人,占家庭人口的比重为39.8%,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平均每户拥有农民工1.31人。我市农民工呈现出男性多于女性、已婚多于未婚、31-50岁年龄者多、初中文化程度者多、未参加过技能培训者多等基本群体特征;本地就业者多、制造业从业者多、生产或运输设备操作者多等分布特征;从业时间增加、收入显著提高、男女收入差距缩小等就业特征。
一、我市农民工基本情况
1、男多女少
从性别看,男性占 68.3%,女性占31.7%。男女比例为 2.15:1,比的2.23:1有所降低,男多女少的趋势没有改变,但近年来呈现出男性务工比重逐年上升趋势。
表1:农民工性别分组情况表
2、八成以上已婚
从婚姻状况看,已婚人员占85.7%,其中男性和女性的已婚率分别为85.0%和87.0%;未婚人员占12.9%,其中男性和女性的未婚率分别为13.1%和12.7%;离异或丧偶的人员占1.4%,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
3、近六成农民工年龄在31-50岁
调查结果显示,我市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为41.3岁,其中男性为42.3岁,女性为39.0岁。
从年龄构成看,30周岁及以下的占20.6%,比上年降低1.8个百分点;31-40周岁的占23.7%,比上年降低1.4个百分点;41-50周岁的占 34.2%,比上年增加2.3个百分点;50周岁以上的占21.5%,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31-50周岁的接近六成,是农村居民家庭中非农就业的主体。
表2:农民工年龄情况表
4、文化程度以初中为主
从文化程度看,小学及以下占13.8%、初中占67.6%、高中及以上占18.6%。我市农民工文化程度仍以初中为主。
从年龄看,年轻人群文化程度相对更高,30周岁及以下年龄组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31.8%,比30周岁以上年龄组高16.6个百分点。
表3:农民工受教育程度情况表
从性别看,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女性占21.5%,男性占17.2%,女性比男性高4.3个百分点。农村女性劳动力要付出更多努力,拥有更高学历才能胜过男性,在竞争中获得从业机会。
表4:农民工受教育程度情况表
5、参加过技能培训的农民工不足两成
调查结果显示,我市接受过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17.9%。其中只接受过农业技术培训的占24.2%;只接受过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占62.4%;同时接受过农业技术和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占13.4%。
从性别看,男性接受过培训的比例为19.4%,明显高于女性的14.7%。
从文化程度看,文化程度越高,接受过培训的比重越高。小学及以下、初中、高中及以上接受过培训的农民工分别占14.2%、17.5%和22.2%。尤其是参加过非农职业技能培训,小学及以下、初中、高中及以上接受过的比重分别占9.4%、13.0%和18.7%,显著高于参加过农业技术培训的比重 5.5%、7.7%和4.1%。
二、我市农民工就业分布状况
1、近九成以本地就业为主
由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程度高,为劳动力就业提供了大量岗位,一直以来都是外地农民工务工的流入地。对我市农村劳动力来说,基本上无需外出就可实现充分就业。调查显示,在乡内从业的占88.9%,是我市农民工最主要的从业地区;在乡外县内、县外市内及国内其他省市从业的农民工分别占5.8%、3.8%和 1.5%。
从年龄和婚姻状况看,30岁以上农民工更倾向于在乡内从业,比重比30岁及以下的农民工高19.4个百分点;已婚人员选择在乡内从业的比例比未婚人员高23.0个百分点。
2、五成农民工从事制造业
从产业结构看,从事第一产业的占0.1%;从事第二产业的占60.0%,比上年增加1.6个百分点;从事第三产业的占39.9%,比上年减少1.6个百分点。
从行业分布看,超过五成农民工从事制造业,占51.3%,是吸纳农民工就业最多的行业;其次是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占17.8%;再次是批发零售业和建筑业各占8.0%;随后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7.4%。五个行业一共吸纳了92.5%的农民工,比上年增加2.8个百分点。
表5:农民工行业分布表
3、近四成农民工从事生产、运输设备操作等工作
从职业分布看,经营类、管理类、技术类的从事人员比重较低。从事生产、运输设备操作等工作的人员比重最高,占39.8%;服务业人员占13.5%;个体经营人员占8.3%;专业技术人员占7.3%;办事人员及有关人员占4.3%;商业人员占2.0%;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占1.2%;私营企业主占0.6%;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占0.1%;从事其他工作种类的人员占22.9%。
表6:农民工职业分布表
三、我市农民工的就业时间和收入状况
1、平均从业时间略增
2012 年我市农民工人均从业时间为10.9个月,比上年增加0.1个月,其中本地务工、本地非农自营、本地非农务工和外出从业时间分别为0.5个月、 1.4个月、7.9个月和1.1个月。调查显示,有26.1%的农民在从事非农活动的同时兼顾自家的农业生产,务工务农两不误。
2、非农收入显著提高
调查结果显示,我市农民工月均非农收入为2535元,比上年增长18.0%,其中月均收入在600元及以下的占1.8%;601-800元的占 2.6%;801-1200元的占9.5%;1201-1600元的占14.5%;1601-2400元的占30.4%,2400元以上的占 41.2%。月均收入在1600元以上的农民工占到了71.6%,比上年增加了14.4个百分点,呈现出收入大幅增长,低收入者比重减少的趋势。
表7:农民工月均收入水平分布表
3、男女农民工收入差距略有缩小
从性别看,我市男性农民工月均收入2774元,女性农民工月均收入1993元。男女收入比是1.39:1,比上年的1.55:1有所降低。
4、不同年龄组的农民工,收入愈高增速越低
从年龄组看,41-50周岁年龄组农民工月均收入最高,为2823元;其次是31-40周岁年龄组,为2662元;排在第三位的是50周岁以上年龄组,为 2224元;最低的是30周岁及以下年龄组,为2205元。70后、80后是月均收入最高的人群,他们从业多年,拥有较多的工作经验,且年富力强,收入水平最高。
从收入涨幅看,涨幅最快的是30周岁及以下年龄组,增长25.6%;其次是50周岁以上年龄组,增长17.2%;第三是 31-40周岁年龄组,增长16.4%;第四是31-40周岁年龄组,增长14.9%。增长幅度的高低正好与绝对收入的高低相反,收入越高增幅越小,呈现出差距缩小的趋势。
表8: 不同年龄组农民工收入分布表
5、初中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月均收入最高
从文化程度看,小学及以下、初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月均收入分别为2215元、2616元和2472元,比上年分别增长了26.2%、15.5%和20.4%,初中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收入最高,增速最小。
表9:不同文化程度农民工收入分布表
6、本地非农务工收入最低
从就业方式看,本地非农务工、本地非农自营和外出从业的农民工月均收入分别为2155元、4667元和2600元,比上年分别增长了18.1%、14.9%和16.9%,本地非农务工农民工收入最低,自营农民工收入增幅最小。
表10 :不同就业农民工收入分布表
7、交通运输业收入最高,批发零售业增速最快
从农民工从事的五大行业看,收入水平由高到低分别是交通运输业、批发零售业、建筑业、制造业和居民服务业,月均收入水平分别为3313元、3241元、 2798元、2434元和2047元。收入增速由高到低分别是批发零售业、居民服务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和建筑业,分别为29.7%、21.7%、 16.7%、7.1%和6.5%。
表11: 不同行业农民工收入分布表
[1] 本文中的农民工是指本市农村居民家庭中主要从事非农劳动的就业人员,但不包括乡村教师、乡村干部、行政事业单位等财政供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