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办)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局各股室: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安委办函〔2017〕147号)和《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桂安监管法规〔2017〕30号)以及《贵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贵安监发〔2017〕66号)要求,为深入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学习宣贯工作,进一步掀起全民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高潮,使《安全生产法》深入人心,xx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
一、活动时间
12月1日-12月7日。
二、活动主题、内容和方式
(一)活动主题。
本次宣传周的主题是“安全生产法,走进千万家”。
(二)活动宣传的主要内容
深入学习和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落实“三个必须”,确立安全生产监督执法部门地位;强化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工业园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建立分类分级监管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制度;对拒不执行停产执法决定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实施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等强制停产措施;建立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和事故责任的追究力度。
(三)活动方式。
一是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学习活动;二是深入企业社区开展安全生产法咨询日活动;三是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自查活动;四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警示教育活动。xx区安监局在宣传周期期间将组成3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咨询组深入各镇(街道办)进行广泛宣传咨询活动(详见附件2)。
三、活动要求
各镇(街道办)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局各股室,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要广泛动员,形成合力,确保宣传周活动顺利开展。要把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调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机关干部的积极性和企业员工的积极性,使《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工作常抓不懈。
活动结束后,各镇(街道办)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局各股室要认真总结本地区本股室《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对活动的亮点进行宣传和报道,对好的做法和有效经验进行总结和推广,并于12月11日前将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总结及电子版报送xx区安监局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邮箱: 。
xx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