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安监站:
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16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推动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省安监局办公室 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卫办发函﹝2018﹞ 号)及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求,现就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宣传主题
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
二
活动时间
4月25日至5月1日。
三
活动形式和内容
(一)开展现场咨询活动。
开展第十六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现场咨询活动。在开发区百乐小区采取张挂横幅、设立展板、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资料、案例警示、现场咨询、有奖竞答等形式,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在全社会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和宣传声势。
(二)开展职业健康专题宣传。
在宣传周期间,每天微信公众号推出一期“职业健康专题”,大力宣传职业健康知识,提高全社会对职业健康的关注度和知晓率。
(三)开展职业病防治专题培训。
各地要结合实际,在抓好企业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的基础上,督促指导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培训,增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意识,确保劳动者安全健康。
(四)积极参加全省、xx市职业病防治知识网络学习竞赛活动。
认真组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等组织积极参与,重点组织辖区内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及在岗劳动者参与学习竞赛活动。
四
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尽早谋划。
充分认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性,把宣传活动作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重要内容,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力求实效。
围绕宣传主题,针对本地重点职业病危害、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情况,深入企业、广场等流动人口密集区开展宣传活动。
(三)加强配合,强化宣传。
充分发挥卫计、人社、工会各部门的积极性,加强部门联动,多管齐下,形成工作合力,推进社会公众广泛参与。
(四)认真进行总结。
各安监站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并于5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及统计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报市安监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科,联系人: 。
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