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统战部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方案
按照《中共xx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今年5月在省委统战部机关开展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学党章学党纪学国法 做新时代“四讲”合格党员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按照省委统一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扎实筑牢思想防线,做“讲政治、讲规矩、讲道德、讲奉献”的合格共产党员。
三、活动内容
今年“宣教月”围绕学习宣传党章党规党纪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内容,组织开展好以下各项活动:
(一)开展宪法和监察法集中学习。将“宣教月”活动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落实部中心组学习要求结合起来,与开展的各项学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一是部中心组带头组织学习。部主要领导在部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为全体党员讲党课;邀请武汉大学教授围绕学习《宪法》和《监察法》作辅导报告。二是机关开展集中学习。邀请省委党校教授围绕学习党章、条例等内容为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作辅导报告。三是开展学习交流。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分层次开展“学党章学党纪学国法、做四讲合格党员”和“善待单位、奋发有为”的专题学习交流活动。四是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围绕学习《党章》《宪法》《监察法》及有关理论文章,结合实际开展学习讨论。五是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开展知识测试活动。使学习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形成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确保学习宣传活动达到全覆盖。
(二)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链”深化拓展。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学宪法和监察法为主要内容,组织履新公务员、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参加省人社厅、省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廉政教育活动和省妇联组织的以培养优良家风开展的家庭助廉活动。以部妇委会为主体,开展廉洁文化进家庭活动,向每个党员干部家属寄一封“廉政家书”,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家庭成员洁身自好、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共同培育和建设清廉家风。
(三)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由省纪委组织拍摄的警示教育片和编印的《警示录》丛书,机关各党支部结合观看警示片和《警示录》,联系实际进行深入讨论,用好反面教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举一反三,查找和堵塞漏洞,充分发挥警示教育警醒、治本作用。
(四)开展普纪普法宣传教育。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加强机关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建设,推动党员干部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落实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抓手,按照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尔肯江·吐拉洪同志在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讲党课时提出的学党章党纪、做新时代“四讲”合格党员的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五)开展好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根据统一安排,组织观看“第一届中央监察委员会的使命担当”“我们决不当李自成”等专题片。组织部机关纪检干部、涉及人财物管理或重要岗位的负责人参加“长江讲坛·廉政讲堂”学习,推荐干部职工代表参加廉政书画展和廉政讲座等活动。通过开展系列活动,使机关干部职工更加廉洁自律、勤政廉政、爱岗敬业,进一步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以优良党风带动社风民风。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为保证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取得实效,成立以副部长、机关党委书记为为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省委统战部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机关党委要积极组织协调,抓好监督检查;各处(室)要发挥职能优势,主动配合,形成合力。
(二)结合实际,狠抓落实。在抓好省委统一部署活动的基础上,机关党委在宣教月活动期间,将采取多种形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各处(室)要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确保活动形式新、内容实、效果好。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网站、省直党建QQ群、荆楚微信等平台,积极宣传我部开展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情况,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党风廉政宣教月氛围。
各党支部开展宣教月活动的情况及时报部机关党委,部机关将对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梳理上报。
中共xx省委统战部
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