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活动方案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分)局,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今年8月29日是第15个全国测绘法宣传日。为加强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的认识及依法测绘意识,引导全社会更加关注、理解、支持测绘地理信息事业,营造良好的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法治环境,根据自然资源部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要求,结合我市测绘管理工作实际,现就本次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及内容
“829”测绘法宣传日活动将以“强化国家版图意识,共同守护美丽中国”为主题,突出宣传普及测绘法律知识和测绘科学技术,强化国家版图意识,维护国家版图尊严,推动测绘工作更好地融入、服务、支撑自然资源工作,更好地利用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技术,共同建设美丽中国。
二、宣传时间
8月29日-9月5日
三、宣传形式
1. 8月29日上午9:00,在金凤区悦海新天地设立主会场开展的宣传咨询活动。(责任部门:测绘处、法规室)
2.在“8·29”测绘宣传周活动期间,在办公楼显著位置至少悬挂一条宣传标语,并在大厅LED宣传屏上宣传“8·29”口号。(责任部门: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分)局、测绘处、法规室、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3.至少制作2块展板,用于“8·29”期间的摆放。(责任部门: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分)局、测绘处、法规室、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4.利用xx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登载测绘日宣传口号及内容,并编发测绘日公益短信。(信息中心)
5.在“8·29”测绘宣传周活动期间,自行选择所在辖区乡(镇)设立宣传活动咨询点,发放宣传品及宣传材料,解答群众咨询问题。(责任部门: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分)局)
四、宣传要求
(一)精心策划,认真组织。今年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施行一周年,也是首次由新组建的自然资源部主办的全国测绘法宣传日活动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活动,要围绕宣传主题,结合地区实际,精心策划,统筹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工作方案,确保“测绘日”主题宣传活动办出特色、办出成效。
(二)创新形式,丰富内容。今年首次将测绘法治宣传、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测绘科普三大宣传教育主题相结合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网络、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媒介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各单位的宣传活动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气氛热烈、覆盖面广。要充分运用地方媒体,打通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自媒体渠道,通过线上线下联动等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活动,吸引公众参与互动,营造强大宣传声势,大力提升宣传效果。
(三)加强协作,确保效果。各单位要加强与当地相关主流媒体的联系、协调和沟通,做好主题宣传活动的宣传报道,从而形成声势、扩大影响。活动结束后,认真做好总结,于9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及活动图片(2-5张)上报市局综合处(法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