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防办、高新区人防办,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组织全省“9·18”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日系列活动的通知》精神,为圆满完成“9·18”全市警报试鸣日开展的人民防空指挥部点验、警报试鸣、人防公众开放日、融媒体综合宣传、人民防空行动演练等系列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精神、第三次全省人民防空会议精神、省委《实施意见》和今年省、市党政军联席会议精神,根据融媒体教育专项工作方案,在今年“9·18”人防警报试鸣日,组织全市各级人防部门开展系列活动,不断加强人防实战化建设,落实各项战备制度,提升人防专业队伍战技术水平,有效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使命任务,大力宣传人防知识,树立人防形象,增强全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居安思危,铸盾为民,加快推动我市人民防空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9·18”警报试鸣日综合系列活动领导小组,王忠主任任组长,王海州副主任、杜群山副主任、陈永红副调研员任副组长,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全面组织全市“9·18”警报试鸣日系列活动开展。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防指挥通信科,负责活动的综合协调、业务指导等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活动领导小组,统筹本地活动组织开展
三、组织活动内容
(一)人民防空指挥部点验
1.点验时间:9月18日(星期二)上午9时00分至10时40分。
2.点验地点:市人防“0210”工程指挥大厅和各县(市、区)应急指挥中心
3.参加人员:人民防空指挥部全体编成人员(8时50分,人民防空指挥部成员全部到位,着统一配发服装(迷彩服)。大厅循环播放《河南人防之歌》)
4.议程:指挥部点验活动由人民防空指挥部第一副指挥长主持。
点验活动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统一收听收看省人防指挥部点验活动(9时05分至9时59分);第二阶段组织警报试鸣,各级人防指挥部组成单位成员进行指挥席位,熟悉指挥位置,观看本级人防建设成就展、人防装备设备实施展示、专业队技能展演活动(10时00分至10时40分)。
(二)全市人防警报试鸣活动
1.试鸣时间:9月18日(星期二)上午10时00分至10时40分。
2.试鸣范围:凡纳入人防警报网的所有警报器以及各类发放防空警报信号的设备都应参加试鸣,警报试鸣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进行。
3.试鸣种类及时间:
(1)预先警报: 鸣36秒,停24秒,重复3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试鸣两个周期,间隔3分钟;
(2)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试鸣两个周期,间隔3分钟;
(3)解除警报:连续试鸣3分钟,试鸣一个周期;
(4)每种警报间隔5分钟,共31分钟。
4.警报试鸣主要活动:
(1)发布公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9月5日前,完成同级人民政府警报试鸣活动报批。经政府批准后,应于警报试鸣5日前在主要媒体发布试鸣公告,提醒全体公民注意识别和熟知人民防空警报信号种类,保持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
(2)宣布命令。10时00分,省人民防空指挥部组织全省人防警报试鸣活动,指挥长宣布命令:“河南省“9·18”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开始!”。全省人民防空指挥部成员在本级人防指挥所接受命令,并组织警报试鸣活动。
(3)组织相关活动。“9.18”警报试鸣日当天,举办人防建设成就展、人防装备设备展示、人防专业队队技能展演等演练活动和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并将举办活动实时画面传至省、市人防指挥所。
(三)公众开放日活动
1.活动时间:9月11日至9月20日,全市及其各县(市、区)人防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时间段内组织公众开放日活动。
2.活动地点:各级人防部门机关院区或自定地点及活动场所。
3.公众开放日内容:向公众宣传我市人民防空改革发展成就,展示人民部门和人民防空指挥部成员单位防空防灾、应急救援等设施设备,充分发挥指挥部成员单位力量开展演习演练和操作互动,组织放映防灾知识科教片、发放防空防灾宣传品等专项活动,使公众全面了解掌握应急救援知识技能,提升对人民防空的认知度和国防意识,
4.参观对象:公众开放日主要对象以人防志愿者、机关干部、社区居民、中小学生、人防办家属等为主。参观人数自定。
5.市人防办在9月15日(星期六)上午举办公众开放日,各县(市、区)同步自行组织。
(四)组织人防专业队演练
1.演练时间:9月18日上午。
2.组织方式:市、各县(市)组织。
3.活动内容:市人防办组织消防、医疗、蓝天救援队进行水上救援演练,市辖各区人防办参与;各县(市)分别组织人民防空行动单课题和人防专业队综合性演练。
4.演练实施:
(1)8月28日前,市人防办完成演练计划方案制定并上报。
(2)9月4日前,各县(市)完成演练计划方案制定上报。
(3)9月6日前,市人防办指通科根据上报演练计划方案编制协调全市演练方案计划。
(4)9月7日至16日,市人防办对各县(市)人防专业队演练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5)9月18日上午,各地开展人防专业演练。
(五)组织人防融媒体宣传
1.召开新闻发布会。全省统一组织防空警报试鸣系列活动经省政府批准后,市本级、各县(市)人防办要召开本地新闻发布会。
2.组织专家解读。为配合“9·18”警报试鸣及系列活动开展,“9·18”活动期间,各县(市)可邀请专家教授作客当地电视台或广播电台,就人防建设发展相关政策、人防知识、人防发展史及全省人防警报试鸣实时情况等进行解读。
3.注重机关宣传。注重向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军事机关的宣传,在领导机关布置警报试鸣公告栏、放置E线通、微宣室等人防宣传设备设施,展示人防建设发展成就,宣传人防知识,增强国防观念。
4.做好社会宣传。全市各级人防部门组织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上对“9·18”警报试鸣日系列活动进行全方位的人防宣传报道,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人防、支持人防的氛围。要依托合作媒体开展H5、微信小程序、网上点亮人防徽等形式多样的网络宣传活动。
四、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9·18”警报试鸣日系列活动是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所明确的一项工作重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市各级人防部门要成立专门机构,统筹组织活动开展,确保活动取得扎实成效。市办将对各单位组织活动进行督导检查和指导,并按照年度责任目标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根据市人防办的通知精神和确定的各项活动时间安排,制定本地本单位“9·18”警报试鸣日系列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各项活动进度安排、任务目标和责任落实,于9月4日前将活动方案报市人防办指挥通信科。
(三)注重实施协同。开展“9·18”警报试鸣系列活动,涉及面广,需要协调的单位多,各单位要及时向党委、政府、军事部门汇报,争取领导机关支持。做好人防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宣传工作,争取积极配合参加,使各项活动开展富有成效。
(四)扩大社会宣传。各单位要把开展“9·18”警报试鸣日系列活动作为加强人防宣传的契机和抓手,充分运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对系列活动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人防、支持人防的良好氛围。
(五)做好准备工作。“9·18”警报试鸣日系列活动前,各县(市、区)人防部门要加强各类设备设施的检修,指挥器材配置到位,各种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保持全市人防指挥信息系统畅通,确保警报试鸣系列活动顺利进行。公众开放日要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涉密设施和部位不得对外开放。
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