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xx行区人保局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xx人社发【2018】 号)精神,为正确评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做好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现对我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促进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通过考核,激发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立足本职、勤政为民、科学发展的工作热情,确保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和完成。
年度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在日常考核的基础上,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本系统事业单位所有在编工作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以下规定执行。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罗列其中三条)
1、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见习期)内的,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2、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本年度的考核。
3、不参加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薪级工资的考核年限。
三、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xx
组员: xx
四、考核办公室
主任:xx
组员:xx
五、考核内容及标准
年度考核要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要将学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考核结果运用到年度考核中。
考核等次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一)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工作实绩突出;
5、清正廉洁。
(二)确定为合格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3、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好;
4、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5、廉洁自律。
(三)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合格: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一般;
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5、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四)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六、考核方法及程序
1、个人述职。被考核的工作人员根据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在对年度工作进行全面回顾、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在相应范围内作述职报告,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民主测评。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无记名民主测评,听取群众意见,民主测评方式和范围自行确定。
3、拟定等次。在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综合评议的基础上,主管领导作出年度考核的评鉴意见,并提出考核等次,经单位考核委员会审核后确定考核等次。
4、公示。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含行政奖励)在本单位内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5、确定考核等次。公示结束,各单位确定工作人员的考核等次,反馈考核结果,被考核人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存入个人档案。
6、将考核结果上报备案。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1、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对工作人员奖惩、培训、评聘专业职务,调整职务工资及聘用的依据。对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的人员,学校应对其提出诫勉,限期改正。对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人员,应根据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2、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参照公务员年度考核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确定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功一次;
3、获得行政奖励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标准为记功3000元、嘉奖1500元,奖励额度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本年度我校分配到优秀名额14人。
八、考核要求
1. 行政奖励是以工作业绩为基础和前提来进行评选,所在单位要征求群众意见,提出优秀人员的名单和授予奖励的名称,并按要求公示行政奖励名单。
2、在本校工作未满一年的人员不作为本年度行政奖励的推荐对象(有重大突出贡献,有上级部门嘉奖令的除外)。
3. 行政奖励对象要填写《行政奖励审批表》(一式一份),嘉奖、记功不再另附材料,但在《行政奖励审批表》中须填清奖励名称和主要事迹。
九、考核日程安排
1、12月4日(周二)
中午12:10召开教代会审议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方案;
下发教职工个人度考核表。
2、12月5日(周三)
上午各组室教职工进行度优秀人员候选人海选推荐。
3、12月7日(周五)上午9:30(地点:小会议室)
行政人员述职、填写推荐表、年度考核表。
3、12月7日(周五)下午15:45(地点:相关地点)
教职工按组室述职、填写推荐表、年度考核表。各组联络人汇总推荐表并交校长室。各组室述职交流时间、地点及联系人安排如下:
4、述职结束后将《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电子稿上传。
A、教学人员传给课程教学部各学科教导;
B、行政人员传给人力资源部朱xx老师;
C、后勤辅教人员传给校务管理处顾xx老师。
5、12月10日(周一)中午12:15(地点:小会议室)
考核领导小组及考核办公室人员综合评定,拟定考核等次。
6、12月11日(周二)中午12:15(地点:大会议室)
教代会审议确定行政奖励人员名单。
7、12月13日(周四)—12月19日(周三)
公示行政奖励人员名单。
8、12月20日(周四)
上报考核结果和行政奖励名单及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