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自治区纪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巩固深化“回头看”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通知》(宁纪办发〔2017〕6号)和石嘴山市纪委《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石纪发〔2017〕2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巩固深化“回头看”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各项制度进行再清理、再完善,扩大监督检查覆盖面,创新监督执纪方式,深挖细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加大问责力度,持之以恒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二、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
1.开展动员宣传。按照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以及自治区纪委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的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方法步骤、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理清工作思路。通过召开动员会、印发通知、组织学习、媒体宣传等方式广泛动员宣传,广泛动员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增强发现问题的能力,营造浓厚氛围。各部门(单位)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明确重点任务和要求,做好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 6月)
2.清理校验制度。各部门(单位)要在去年“回头看”制度清理的基础上,对表中央、自治区、市和xx区相关规定,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定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制度规定、措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重点对本级公务接待、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公车管理、办公用房、廉洁自律、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干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逐条逐项再审示、再清理,看有无与上级规定有出入的条款;有无脱离实际、悬在空中无法落实的内容;有无上级有要求、本级没有细化措施的事项。对不配套、不适应、不落地的制度进行全面修订,确保各项制度符合上级要求,既有权威,又能落实,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提供制度保障。各部门(单位)要在全面梳理的基础上认真填写《制度梳理清单》(附件1)于5月10日前上报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3.认真自查自纠。各部门(单位)要对照《部门(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负面清单》和《部门(单位)班子成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负面清单》(附件2、3)内容,逐项梳理分析对照检查,找准找实存在的问题,形成自查报告。班子成员个人自查报告由所在单位负责登记备查,单位自查报告经主要领导签字后,于6月20日前报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做好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将距离机关较远、平时关注较少、编制人数不多、财务相对独立的下属单位、派出机构和基层“小散远直”单位作为重点,通过下查一级,切实把责任逐级压紧压实,制度执行到末端。
(三)督促落实阶段(7月- 10月)
4.强化督查督办。各级纪(工)委要紧紧围绕制度建设,发挥办案协作区作用,采取交叉互查、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形式,持续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严查制度不配套、落实打折扣、执行搞变通等问题。要在去年“回头看”督查面100%的基础上,今年再次达到100%,实现督查全覆盖,推动责任落实。区纪委将组建专项督查组,对落实“回头看”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检查。
5.坚持严查问责。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工作不落实、制度执行不力、违纪违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典型“四风”问题,要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要加大问责力度,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四风”问题较多的部门或单位,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自查走形式,整改落实不力,或被自治区、市督查发现并反馈问题的单位,将严肃追究责任。
6.加大通报曝光。建立常态化通报曝光机制,对以后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不论职务高低,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
各部门(单位)要对巩固深化“回头看”进行全面总结,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着力在制度和执行上查找原因,堵塞漏洞,健全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长效机制。各部门(单位)要在11月30日前,将巩固深化“回头看”总结材料报送区纪委。
三、任务分工
1.区委办、政府办牵头负责,逐条逐项审示、清理、校验区级层面制定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规范性文件,确保各项制度符合上级要求,贴近本地实际。
2.区财政局牵头负责,规范区本级会议费、差旅费管理等具体管理制度,明确标准。区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负责制定区本级年度会议计划,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
3.区财政局、区机关后勤事务管理中心牵头负责,修订完善本级公务接待管理相关制度,明确公务接待人均标准,坚决纠正落实走样问题。
4.区车改办、区机关后勤事务管理中心牵头负责,进一步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加装GPS定位系统,同时加强区直机关保留公务用车和未车改单位的公务用车管理。区财政局负责进一步细化交通费用预算管理。区审计局负责强化公车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情况、统筹费用提取使用的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
5.区公安分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信息中心等部门负责定期向区纪委移送“四风”问题线索,形成相互配合、协同推进的良好态势。
6.区纪委加强与财政、审计等部门配合,紧紧围绕制度建设,开展专项督查,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持续加大力度,实现督查全覆盖,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全部进行处理,从严从重处理变相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事宜、违规使用公车等问题,严肃查处和通报曝光违纪违规典型问题。
7.区纪委负责,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巡察的重点,精准查找问题,加大巡察监督力度。
8.区直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对本部门、本单位制定的相关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和修订完善,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执行相关制度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真抓真管,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以上率下,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牵头单位要充分认识巩固深化“回头看”,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重要性、严肃性,将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市、xx区若干规定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和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积极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把握重点,扎实推进。各级党组织要将巩固深化“回头看”,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抓手。既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严谨细致的作风,全面修订现行制度,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提供制度保障;又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深入细致的自查自纠工作。
(三)落实责任,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各级党组织要在认真总结去年开展“回头看”的基础上,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使之固化为推进作风建设的制度机制。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不断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各级纪(工)委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监督、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紧盯重要节点和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坚持“一案双查”,既严肃查处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也要追究党组织及负责人的主体责任,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要求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