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x政办发〔2016〕x号)和市人才办《xx市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x人才〔2013〕x号),加大知识产权培训工作力度,建立一支素质优、业务强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满足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对人才的需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对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培训工作力度,完善知识产权培训工作体系和培训模式,大力培养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专业人才,着力培养社会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管理人才,提升知识产权人才服务企业、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本市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知识产权人才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围绕推进京津冀知识产权协同发展助力“一基地三区”建设开展知识产权培训
组织协调京津冀知识产权教育资源,开展先进制造业知识产权培训,全面提升产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水平,服务我市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建设。加强知识产权运营和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保护培训,为我市高水平建设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和改革开放先行区提供知识产权支撑。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加强科技型企业和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培训
加强科技型企业和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培训,增强企业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依靠知识产权优势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各区及滨海新区各功能区应加强区内科技型企业和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培训工作,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型企业和民营企业快速成长和发展壮大。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应当主动向科技型企业和民营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知识培训,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技能。
(三)加强领导干部知识产权培训
通过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增强领导干部对知识产权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提升领导干部知识产权认知水平和决策能力。各区及滨海新区各功能区应举办领导干部知识产权专题培训,各区应将知识产权培训内容纳入区委党校培训课程。各行业集团(总公司)应对中层以上干部开展知识产权集中培训或轮训。
(四)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技能培训
针对专利代理、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知识产权交易融资、知识产权咨询等机构的从业人员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培养社会急需的高素质的知识产权服务人才,提升本市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五)加强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普及培训
利用“4.26”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12.4”普法宣传日,对在校学生及社会公众开展知识产权知识普及培训,增强青少年和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和创新意识,树立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
三、培训安排
“xx市知识产权局培训计划”见附件。
四、培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加培训投入。各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培训工作,加强对知识产权培训工作的领导,安排专人负责知识产权培训工作,对培训工作给予必要的资金投入。
(二)拓宽培训渠道,创新培训模式。各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要积极与有关部门、党校、社会培训机构做好工作联系,拓宽培训工作渠道,大胆尝试和努力探索实用、高效的知识产权培训机制和模式。
(三)加强培训管理,提高培训实效。组织知识产权培训的单位要加强培训项目的管理,做好培训对象的培训需求调查,认真设计培训课程,精心挑选授课讲师,合理安排培训时间,确保培训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