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着力解决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担当不足“不敢为”、 动力不足“不想为”、能力不足“不能为”、 效率不高“慢作为”、党性不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努力营造干事创业、奋发进取的良好发展环境,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议对象
1、县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县法院、检察院,县委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16个):县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纪委(监察局)、县委办、组织部(机关工委)、宣传部、统战部、zd委、政研室、编办、老干部局、党校、档案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2、政府组成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第一类(16个):政府办、经济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和文化广电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牧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计局、林业局
第二类(14个):市场监督管理局、扶贫开发办公室、旅游局、经济技术合作局、统计局、粮食局、供销社、信访局、政务中心、安监局、地震局、接待办、体育中心、苗木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3、群团组织(6个):总工会、团委、妇联、文联、科协、残联
4、乡(镇)(7个):香水镇、六盘山镇、泾河源镇、新民乡、黄花乡、大湾乡、兴盛乡
5、区、市驻泾单位(6个):国税局、人行、邮政局、气象局、电信局、农调队
6、金融服务机构(3个):农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邮政储蓄银行
7、公共服务行业(13个):公积金管理部、电力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供热公司、自来水公司、烟草公司、财产保险、人寿保险、石油公司、医保中心、就业局、有线电视网络公司
二、评议内容
聚焦作风建设,紧紧盯住机关作风方面群众关心、关注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根据评议对象的工作职责和性质进行分类评议。主要评议:是否存在怕字当头、心存顾虑,干事创业的主动性不强,精神懈怠、不思进取,遇事先推脱,办事不负责,信奉人情关系,热衷“官场哲学”,不讲党性讲人情,不讲正气讲和气,不敢坚持原则等担当不足“不敢为”问题;是否存在工作上没心劲,行动上乏力,遇事能躲就躲、能推就推,工作标准不高,下乡调研走马观花,驻村扶贫被动应付,工作无热情,只愿享受不愿出力等动力不足“不想为”问题;是否存在对中央精神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学习不钻研,对本职工作不熟、情况不明、业务不精,创新意识不强,主动研究不够,措施办法不多,新办法不会用,老办法不管用等能力不足“不能为”问题;是否存在办事拖沓,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工作任务不能及时落实到位,喜欢坐而论道,只说不干,做表面文章,做起事来没思路,改进问题慢半拍等效率不高“慢作为”问题;是否存在大局意识不强,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不力,对权力缺少敬畏,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纪律观念淡薄,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执行上级政策搞变通,违规谋取局部利益等党性不强“乱作为”问题。
三、评议方法
综合运用群众抽样评议、“两代表一委员”评议、媒体监督测评、政务服务中心测评、跟踪测评5种方式,以百分制的形式开展评议。
(一)群众抽样评议(60分)。该项评议由自治区统一组织实施,纳入“宁夏群众评议机关网络测评平台”进行网络评议,网络评议结果交由县一级直接运用。
(二)“两代表一委员”评议(25分)。以问卷调查或手机短信方式,向县第十四届党代表、第十七届人大代表、十三届政协委员发放测评通知及测评事项,邀请县级“两代表一委员”在通知时限内完成手机短信回复或问卷调查的测评,至少定向评议某一类县级评议对象,也可对其他类县级评议对象进行评议。交叉任职的代表或委员只评议一次。
(三)媒体监督测评(5分)。在xx政务网、xx有线电视台开设“百姓关注”栏目,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针对群众关注的机关作风热点问题,答疑解惑、回应诉求、跟踪办理或者转交办理。
(四)政务服务中心测评(5分)。对进驻县政务大厅的部门(单位)和区、市驻泾单位,由县政务中心对其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等内容进行测评后给出得分。对未进入政务大厅的部门(单位),取其他单位该项测评分值的平均分。对县政务大厅的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测评,由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按照自治区效能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进行,并作为我县此项得分。
(五)跟踪测评(5分)。由县纪委(监察局)、县直机关工委根据涉及机关作风评议方面的职能职责,分别打分测评,得出评议对象的跟踪测评分值。
四、评议程序及步骤
(一)制定方案、宣传动员。各乡(镇)、县公安局、教育和文化广电局、统计局、政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本方案明确的工作内容和职责,分类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于6月20前分别报县纪委(监察局)和县委组织部。各参评部门(单位)要按照评议工作要求,利用宣传公示栏、电子屏等公布本乡(镇)、本部门(单位)工作职责、重要职能和作风评议监督电话,便于群众参与评议工作和开展社会监督。
(二)组织抽样、开展测评。各评议工作成员单位和评议工作部门要强化协调沟通,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级各类抽样工作于6月10日前结束。群众评议和“两代表一委员”评议于7月15日至10月31日进行。媒体监督测评、政务服务中心测评和跟踪测评三项工作贯穿全年。以上5项测评数据于11月10日前报县统计局,11月和12月的数据计入下一年度评议。
(三)统计汇总、公开公示。县统计局于11月25日前,对所有数据进行汇总和分析,提交工作总结和分析报告,分别报县纪委(监察局)和县委组织部,经县效能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
(四)运用结果、加强整改。一是各参评单位最终分值以本年绝对分值为主(权重占80%),同时参考2017-分值变化(权重20%),按比例计算得分,再按5%比例换算后,报县效能考核办,计入效能考核。二是考核结果将按评议对象分类进行排名,年底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三是评级结果将作为参评部门班子及领导干部个人考核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及下一年度评议的比较基数。四是对每一类排名后3位的参评部门(单位)列为度作风建设重点跟踪对象,督促其采取具体措施整改提高;对每一类排名后2位的参评部门(单位)由县纪委和组织部对其主要负责人约谈;对2017、2017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对主要负责人作出相应处理。五是对“五不为”问题得不到有效治理、或对测评中提出的问题能整改而不及时整改,甚至边评边犯的部门(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六是各参评单位本年度评议中反映的重点或者倾向性的问题,要列出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在下一年进行督导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县直机关工委负责做好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导工作。县纪委(监察局)配合县直机关工委,做好评议工作督导落实,尤其是对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作风评议活动整改情况加强跟踪督导和效果评定,对存在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问责。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教育工委)负责确定县内中小学评议对象,建立评议样本库,并根据测评结果,加强本行业作风建设。县卫计局负责确定卫生系统评议对象,根据评议结果加强本行业作风建设。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负责督促县有线电视台办好“百姓关注”等栏目。县统计局负责做好各类测评数据汇总、统计和分析工作。
(二)着力解决问题。各配合单位要切实加强沟通协调,合力解决评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参评部门(单位)要紧紧围绕评议内容,紧盯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及关键环节作风问题,结合实际,重点查找和解决“五不为”问题;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认真收集分析,及时反馈相关单位,跟踪督促落实。
(三)要加强督查问责。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评议步骤,规范工作程序,把开展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作为改进机关作风的有力抓手,深入查找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服务环境。县纪委(监察局)要采取集中联查、随机抽查、跟踪督办等方式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要及时查处、及时曝光。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畅通民意渠道,倾听群众呼声。
各参评单位须及时确定一名负责具体评议工作的联系人,并将联系方式和实施方案于6月20日前一并报送县纪委(监察局)和县委组织部。实施方案将纳入本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