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厅“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xx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的通知》(川委厅〔2018〕22号)精神,充分结合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特制定环境保护厅“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xx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各项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重大意义,真正把活动开展作为当前一项管总的、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本次“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为契机,真正使全省环保系统来一次思想大解放、观念大转变、队伍大团结、能力大提升,不断凝聚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奋力谱写美丽中国xx篇章。
二、工作安排
(一)制定环境保护厅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实施方案。(责任单位:机关党办;完成时限:4月20日)
(二)召开全省环保系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省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专题学习班”,对“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进行动员部署。(责任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4月23日)
(三)从4月24日起,在全省环保系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xx篇”为主题,组织3期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4期“环保大讲堂”,由机关党办、人事处、zd处、督察办、水处、大气处、土壤处、生态处、机关纪委等处(室)具体负责;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利用党支部大会、党小组会组织学习讨论,并撰写学习心得体会。(责任单位:机关党办,人事处、地干处;完成时限:8月31日)
(四)厅级层面的大调研集中安排在6月上旬以前进行,厅党组成员每人负责一个调研课题,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积极参加,并形成书面调研报告报厅党组。(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处(室)及直属单位;完成时限:6月20日)
(五)处级层面的大调研在8月上旬以前进行,并形成书面调研报告报厅党组。(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处(室)及直属单位;完成时限:8月10日)
(六)各市(州)环境保护局要按照省委和市(州)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不折不扣、高质高效完成“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各项任务,并将书面调研报告和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厅党组。(责任单位:各市(州)环境保护局党组;完成时限:8月31日)
(七)向省委提交环境保护厅“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告。(责任单位:办公室、zd处;完成时限:8月31日)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环境保护厅“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领导小组,由厅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和机关党委书记任副组长,办公室、zd处、人事处、地干处、机关党办、宣教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的组织实施。各市(州)环境保护局、各处(室)和直属单位要把“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周密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二)健全推进机制。全省环保系统“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由机关党办、人事处牵头制定实施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大调研”活动由地干处制定实施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办公室负责联络协调和信息专报;zd处负责起草厅领导所需综合材料和阶段性、总体进展报告;宣教中心负责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共同推动“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营造浓厚氛围。在厅门户网站开设“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专题专栏,并及时向省委报送活动信息。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电子显示屏、党支部园地等宣传媒介,全方位、多角度解读、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xx篇”以及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宣传全省各级环保系统“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的具体行动和意见建议,反映全省环保干部职工参与的典型事迹和良好风貌,在全省上下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四)强化督促检查。各市(州)环境保护局、各处(室)和直属单位要以从严从实作风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为学习而学习、为讨论而讨论、为调研而调研。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巡回检查、专项督察、随机抽查等多种形式,加强督促检查,对组织不力、敷衍塞责、效果不好的,要严肃批评、通报,严肃问责,并作为年度评优评先的一个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