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货款起诉状(一)
原告:贾万里,男,出生于1969年3月26日
住址:福建省福清市
电话:******
被告:北京某美食城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某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
电话:******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支付海鲜货款218960.6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3月10日,被告的分公司北京某美食城有限公司王府井分店(以下简称“王府井分店”)与原告签订了《承包海鲜池合作协议》,根据该合同,原告向王府井分店供应海鲜,王府井分店按月结账,合同期限为两年。本合同到期后,双方虽未续签,但仍依上述合同的模式合作。但是,自1月1日至3月17日,原告供应的海鲜货款王府井分店全部拖欠未付。为维护我方的合法权益,现诉至贵院,望判如诉请。
此致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原告:
拖欠货款起诉状(二)
原告:上海A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区××路××号。
法定代表人×××,职务×××
被告:上海B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区××路××号。
法定代表人×××,职务×××
请求事项:
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货款×××元及利息损失×××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7月起,被告开始向原告购买包装材料产品。至7月,被告累计拖欠货款×××元。原告多次催讨货款,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
原告认为,原被告之间虽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 ,但已形成事实买卖合同关系,双方都应当诚实信用地履行合同义务。被告在验收货物之后,无正当理由却拒不支付货款,属于严重的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请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上海市××区人民法 院
具状人:上海A有限公司
拖欠货款起诉状(三)
原告: 闵成贵, 男, 1976年11 月10 日 出生, 现住**市北京西街15 号7 单元3-4 ,电话:
被告人: 哈莉, 女,1978年02 月01 日 出生, 现***市**区某小区132 号楼3-1 ,
电话: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欠款30000 元及逾期利息3378.82 元
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年至**年初原告多次向被告出售葡萄酒,共计540000 元。被告后于**年4 月19 日向原告出具欠条并承诺一月之内支付酒款。现承诺期已届满,但被告仍未支付,虽经原告多次催要,其均以种种理由拖欠至今。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原告的正常生活,现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诉至贵院,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望判如所请。
此致
**市某人民法院
具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