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近盛夏,不少人选择了游泳这个避暑的方法。但每年时有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蓓蕾初开,前程无限,却被无情的河(塘)水所吞噬,令人痛心。以下是小编为您带来的珍爱生命 预防溺水倡议书,仅供参考!
珍爱生命 预防溺水倡议书【一】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天气逐渐转热,因嬉水、玩耍、游泳等引发的意外溺水事故进入多发期。往年同期,我市多发学生意外落水身亡的事故,为有效预防溺水事件的发生,警方提醒各位家长、同学要切实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和看管,以防止再次发生意外溺水身亡的事故。为此,特向家长、学生发出如下倡议:
一、家长要切实履行子女的监管责任,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醒未成年人在无家长陪同下,不得下水游泳或进行其他涉水活动。
二、学生不得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擅自与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捉鱼等,不随便到野外水域游玩;不在危险地段推拉玩闹、清洗衣物、打捞物品等;不准在无监护人陪同下到池塘、河里等地方洗澡、游泳;若要学习游泳,要到正规游泳场馆,且必须有监护人陪同。
三、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四、由于我市河道较为宽阔、水位较深,来往船只较多,要劝导不熟水性的亲朋好友、同事、邻居勿到河道中游泳。
儿童和青少年是民族的未来和希望,作为家长我们责任重大,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增强自身责任感;而同学们一定要珍惜青春,努力学习,积极要求进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共同担负起历史和时代的重任。
让我们行动起来,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杜绝悲剧的发生!
桐乡市公安局
5月4日
珍爱生命 预防溺水倡议书【二】
全区广大青少年及家长朋友:
溺水是造成青少年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天气逐渐变热,溺水又进入高发季,回看之前各地发生的溺水事件在很大程度上是有的同伴发生溺水后其他同伴不懂施救方法,盲目伸手救助而被拖入水中溺亡。事件的发生,给每名溺水学生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和无法弥补的损失。可以说,溺水事故的发生,教训十分惨痛,应引起我们对孩子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共青团崂山区委、崂山区教体局特向全区广大青少年及家长朋友发出以下倡议:
一、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溺水事故会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家长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您的一点疏忽,都有可能给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因此,请你们一定要根据自己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孩子也能深刻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从而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做好预防溺水的家庭教育。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关键。安全教育关乎孩子的生命安全,孩子课余放假期间,请家长加强对孩子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切实让孩子做到四不游泳,即:一是不要在无家长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二是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戏水;三是注意安全警示,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四是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家长要严格教育学生不要到河边、水沟、水渠、水塘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或钓鱼(捕鱼),以防不测,造成伤害。
三、教给孩子预防溺水的技能,提高自护自救能力。如有条件家长可以教会孩子掌握游泳本领和溺水自救的能力,还要让孩子知道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大声呼救,不能擅自盲目救助,要做到科学施救,不提倡未成年人下水营救溺水者,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时,要学会报警或者呼救大人求救,从岸上或船上施救应先确保自身安全,防止被拖带入水。如发现有学生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您的孩子,请您能及时进行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尊敬的家长朋友,孩子的人身安全无小事。希望您教育孩子提高防止溺水的安全意识,切实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工作,广大青少年要珍惜时光,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各方面的素质,让家校联手,共同筑起孩子的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