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外资企业的中国职工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法律文书范文

  • 行政诉讼起诉状范文
  • 工伤认定行政起诉状
  • 行政起诉状范文
  • 行政起诉状格式
  • 附带民事起诉状
  • 劳动合同法全文
  • 房屋租赁纠纷起诉状
  • 民间借贷纠纷起诉状
  • 民事起诉状格式
  • 民事赔偿起诉状范文
  • 分公司授权委托书
  • 借款纠纷民事起诉状
  • 个人授权委托书
  • 合同授权委托书范本
  • 借款合同起诉状
  • 上海市超市(大型综合超市)蔬菜流通安全协议
  • 正规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 上海市松隐中学工会工作总结
  • 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模板
  • 上海市租房合同(文本)
  •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 外资企业集体劳动合同
  • 在全市外资企业、骨干企业负责人座谈会上的讲话

上海市外资企业的中国职工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836字)

复制范本 免费下载 打印范文
【EEGU范文】

有关外资企业中方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问题,国家早有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要逐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具体方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劳动部于1994年8月11日发布的<<外商企业劳动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外商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养老保险,依照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也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外商企业还应建立<<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制度,记录职工工龄,工资及养老保险费的缴纳和支付情况。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项目,包括中国职工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医疗费、死亡丧葬补助金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 1995年11月25日,上海又发布了<<关于本市外商投资企业中国职工退休后计发养老保险金办法>>,其主要规定如下:
(1) 达到国家和上海规定的退休年龄,连续工龄(包括个人缴费年限)满10年,或1993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费满15年的,办理退休手续和经核定后,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3) 在外资企业工作不满3年、1995年底以前退休的,按上海实施的老人老办法计发月养老金。
(4) 1996年1月1日后退休的职工的养老保险待遇,按上海目前实行的办法执行。
(5) 外资企业职工按月领取的养老金不得超过上一年度上海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且不得低于40%。
从上述规定看,外资企业的中国职工,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与待遇,基本与国有企业等职工一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是中方职工的法定社会权利,外商企业拒绝为中方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是违法行为。 “上海市外资企业的中国职工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上海市   外资企业
>> 查看更多相关范本

免费下载模板

  • 上海市外资企业的中国职工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范文.doc

2025 范文大全 eeg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