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食品添加剂专治实施方案范文为进一步加大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 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政办发〔 〕 号)精神,确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整治目标按照“全县统一领导
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清理整顿阶段汇报 按照省、市、区下发的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及我区专项整治方案文件精神,我队积极认真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在第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开展了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清理整顿阶段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明确重点,部署清理整顿工作按照省、市、区下发的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及我区专
1、购买的食品添加剂必须是符合国家使用安全标准要求的。 2、制售的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按照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计量标准>进行使用,不得超过国家其规定使用限量范围。 3、人工合成色素觅菜红及胭脂红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限制计量使用。不得超过0、05克/公斤,柠檬黄及酸性靛蓝的用量不得超过0、1克/公斤。 4、用于饮料、各式糕点食用香精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