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本市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时,不必非要得到所在单位同意。同时,如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均应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对《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新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所在单位是否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