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要给学生争辩的权利 俗话说:“黄金无足赤,白玉有微瑕”。学生来学校里求学,是为了长身体,长知识,更重要的是来学做人,难免会存在一些弱点,缺点,甚至会犯一些错误。他们犯了错误之后,总是带着消极的心理,对学校、对老师,特别是对班主任存有疑惧和戒备。如果班主任这时不能客观地分析学生的心理状态,只是简单粗暴地凭事件的表象对学生进行 ![]()
不论你用什么方式指责别人,如用一个眼神,一种说话的声调,一个手势等等,你告诉他错了,你以为他会同意你吗?绝不会!因为你直接打击了他的智慧、判断力、荣耀和自尊心,这反而会使他想着反击你,决不会使他改变主意的感情。 因此,永远不要这样开场:“好,我证明给你看。”这句话大错特错,这等于是说:“我比你更聪明。我要告诉你一些事,使你改变看法。”那是一种挑战。那样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