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5月29日,日本完成战后50余年来规模最大的商法、公司法修改,其一大特色就是引进美国式的独立董事制度,改善日本公司的治理结构。以上市公司为主的大型公司设立独立董事还是强化独立监事,在法律上仅作任意性规定,交由公司自己选择适用;实行独立董事的公司,原来的监事制度随即废除,另设执行经理,而独立董事的责任也有别于其他
摘要:以公司风险为切入点,以1999―我国2 375家上市公司19 469个年度观测值为研究样本,检验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治理效率,并通过交互效应考察二者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1)导入独立董事制度前监事会治理效率微弱,导入独立董事制度后监事会治理效率有了明显改善,说明从国家宏观层面看,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增加了治理监督的制度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