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性生物制品是预防控制乃至消灭疾病的主要武器。为规范医院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确保免疫规划的实施和预防接种的安全性、有效性,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全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预防用生物制品生产供应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根据免疫计划、接种人数、冷链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