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必须具备的八把钥匙 一、“法治”钥匙 根据《教师法》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体罚学生是违法行为,班主任作为教育者,理当以身作则,遵纪守法,才能教育好学生,使他们成为守法公民。若其身不正,何以正人?哪怕学生错了,但教育者不能错。这是教育者的天职。班主任违法,法律上的后果自不必说,在教育实践中也与班主任自己的初衷背道而
团章规定:"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这些是做一个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