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绵教办函[20**]50号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学生中开展一次清缴管制刀具和不安全隐患的专项活动。我局制发了平教体办[20**]8号《关于开展20**年春季清缴学生中管制刀具和不安全隐患活动的通知》发至各中小学。各中小学从4月1日——4月12日,先后采取分散与集中、定期与不定时地开展了清缴学生中管制刀具等违禁品和不安全隐患专项活动。在此次活动
一、安全防火规定 1、各校要认真做好防火宣传,强化防火意识,采取各种不同形式地开展防火知识宣传教育; 2、严禁学生使用明火进入宿室; 3、严禁学生携带火种,并做好火源管理; 4、严禁学生抽烟; 5、教师不论在任何场所抽烟,不准乱扔烟头; 6、严禁学生在校内外燃放烟花炮竹; 7、禁止教师宿舍内使用电炉或大功率用电器; 8、学校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校园内的消防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