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市委关于开展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联村工作的意见》(平发[2004]2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平顶山市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联村工作管理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六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二次创业、打造经济强市”,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