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a去年6月研究生毕业后应聘到某事业单位工作,当时与单位签了为期三年的聘用合同,合同中规定,如未到聘用期离开本单位,要赔付违约金3万多元。今年6月,为工作上的不同看法,小a与本部门领导发生争执,一气之下写了辞职信交给了单位,单位领导未找他做任何思想工作就突然通知同意他辞职,立即停发工资,并要他交清违约金后才能办理有关手续。小a仔细考虑后觉得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