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以霍布斯为代表的现代自然法论者对古典自然法进行了革命性变革,将个体自然权利置于公共善之上。帕森斯认为,“霍布斯的秩序问题”是将自利个体与社会之间的紧张关系通过政治强制来加以解决,从而避免了霍布斯式自然权利对社会的摧毁。哈奇森通过对人性的重新理解来对霍布斯加以反驳,并指出人性中的道德感使人自然地就具有社会本性,并能自然地